【興德學校假文書案】學校聘了張錦輝 前副校稱只面試過張鐘謙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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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聘用遭取消教師資格的男子張錦輝(又名張鐘謙),前校長陳章萍被指將假文件呈上教育局,案件今午(17日)續審。興德副校長表示,涉案的求職者面試記錄表上疑似有其簽署,惟他憑筆跡的運行及字形可斷定屬偽造,而他對文件上的申請人「張錦輝」一名沒有印象,但該段期間卻見過一名叫「張鐘謙」的求職者。

興德學校的前副校長何志輝認為,被指是假文書的申請表上,其簽名非他手筆。(林樂兒攝)

被告陳章萍(46歲),否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她於2017年5月24日,明知一份日期為2016年7月16日求職者面試記錄表格屬虛假,仍向教育局呈交該份虛假文書。

副校認為文件上其簽名非他手筆

興德副校長何志輝作供指,校長及副校長會與求職者面試,主任級老師亦會按招聘的職位出席,雖然校長通常會與他們稍作商討,但最終仍由校長或校董會決定聘請與否。何指,負責面試的職員會在求職者面試記錄表上簽署,惟涉案記錄表上該疑似簽名卻是偽造的。

筆跡運行及收筆寫法不同

他稱,在校內工作只會用中文簽名,除了平日上班會單單以「何」一字作簡簽簽到,其餘都習慣簽全名。他形容,每字的尾筆與下字的起筆相連,一般以一至兩筆簽過,但仍可清晰看到三個字。然而,該表上的簽名筆跡運行的方向有異,「輝」字當中的「光」及「軍」不清晰,也完全看不出「志」字,且簽名的收筆亦有不同。

無見過張錦輝但見過張鐘謙

何再道,涉案表格中列出所有當日會面的求職者,他對一羅姓女子有印象,因她後來獲聘。至於被註銷教師資格的「張錦輝」,他表示沒看過列有此名的記錄表,對此人沒有印象,亦不認識。他又說,曾在該月與被告及宋姓的主任級老師,會見一名叫「張鐘謙」的求職者,但忘了面試日期。

周六面試屬尋常

辯方盤問時指,該年7月16日是周六,包括被告在內的教職員都在此前數天忙於準備英文比賽,何回答應是如此。辯方續說,16號前的兩個周六分別是結業禮及家長日,故16日對老師來說會較清閒,何表示認同,亦同意在周六進行面試屬尋常。辯方又指他該年曾應診精神科,質疑其記憶受到影響,何則說當時只住院數天,出院後也不需服藥。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TMCC238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