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瓷大王爭產案 大王遺孀慶賀陳方安生娶新抱 卻未出席嫡孫婚禮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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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搪瓷大王陳兆民與遺孀黃秀珍相繼去世後,兩人的女兒與嫡孫為家產對簿公堂。案件今(5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代表女兒的律師盤問嫡孫陳禹嘉時指,黃於1999年被診斷患上認知障礙症,嫡孫未有留意,還要黃在這情況下辦遺產安排,指黃根本不明所以。律師又以照片證明黃與女兒關係好,指二人曾一同慶賀女兒的姑拉陳方安生娶新抱,黃反而未有去嫡孫於澳洲的婚禮。

原告陳禹嘉稱認為叫祖母黃秀珍辦理遺產事宜時很健康。(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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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陳禹嘉(下稱:原告)是陳兆民的嫡孫,被告陳美珠(下稱:被告)則是陳兆民及黃秀珍的女兒,亦是原告的姑姐。而被告的丈夫方桂生,則為前政務司陳方安生的五弟。

黃在1999年診斷患認知障礙

代表被告的指出,黃於1999年被診斷患上認知障礙症,原告當時卻未注意到她的徵狀。同時,根據黃和銀行職員於同年就成立信託開會時的謄本,黃當時在記憶和理解方面明顯有問題。律師直指,原告不關心黃的情況,反而趁此機會在當年替黃訂立遺囑,黃當時是不理解遺囑的效力。原告庭上解釋指,認為黃當時很健康,直至原告和被告之間在美國有訴訟,才知道黃患有認知障礙症。

辯方續指,黃曾於1998年接受手術,她之後在美國三藩市休養兩個月,原告卻不知此事。原告回應指,或許黃有告訴他,但他忘記了。

母女同出席陳方安生兒子婚禮

原告日前供稱,黃聲稱因保險箱問題而遭到被告騷擾,為避開被告,黃於1999年搬離九龍喇沙利道住所,並到酒店居住。辯方今於庭上呈上多張照片,顯示黃和被告同年一同到海洋公園,又有一同為黃慶祝生日,更一同出席被告姑拉陳方安生的兒子的婚禮。辯方指,照片顯示的情況和原告指被告與母關係欠佳有出入。原告解釋,兩人之後和好,但他並不知道詳情。

黃未有出席原告婚禮

惟辯方反指,原告不想黃和被告再聯絡,才安排黃搬到酒店。黃雖然不想搬走,但為了服從原告,才接受安排。原告否認。

此外,對於原告早前指,黃因不想乘搭飛機才未有於2003年,出席原告父親陳一心於上海的喪禮。辯方指,黃於2013年前曾坐飛機到美加多個地方,而原告於1999年在澳洲結婚時,黃更拒絕邀請出席婚禮。辯方質疑原告的說法是謊話,原告否認。

案件編號:HCAP 15、HCA 128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