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商向佔中九子索償 文件錯漏百出 辯方:無「鐘耀华」此人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中港商人林清渠,指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港島多條街道被阻塞,令其中港車無法進出,遂以公司名義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中九子」索償約4.5萬。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作簡短提訊,李永達代表眾被告到庭應訊,朱耀明牧師在旁列席,李除要求案件轉介其他法庭處理外,又指申索人的入稟文件錯漏百出,如把張秀賢的地址寫為民主黨總部,更有一名叫「鐘耀华」及地址不對的人,直言根本「無此人」。審裁官強調弄清被告資料,是申索人責任,把案押後至9月24日,讓申索人修改及提供更詳細資料,以供被告了解索償因由。

眾被告今由李永達(中)代表,牧師朱耀明(左)亦有到庭。(林樂兒攝)
+7

兩架中港車無法出入

申索人為偉俊策略投資有限公司,今由姓張行政職員代表;9名被告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李永達、黃浩銘、張秀賢及鐘耀华。

申索書指,2014年9月18日至12月15日期間,因「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佔領中環、金鍾、添馬艦、灣仔等地,阻塞街道,令其2架中港車無法出入,要求賠償45583.26港元。

官:弄清被告資料是申索人責任

李永達獲其餘被告書面授權今日代為應訊。署理主任審裁官張志偉先向他確認申索書內的地址是否正確,但說明弄清被告資料是申索人的責任。李永達回應,申索人搞錯了戴耀廷的住址,被問到張秀賢的地址,他道:「好有問題,派咗去民主黨。」旁聽者聞言不禁莞爾。

辯方:「鐘耀华」無此人

張官指出,申索人把姓氏「鍾」寫錯為「鐘」,李說:「係呀,其實係冇呢個人㗎。」庭內再次傳出笑聲。審裁官其後再指,申索人將「華」字以簡體寫為「华」字,需作修改。至於鍾的地址被寫成中大學生會,李永達就表示鍾出任學生會會長已是多年前的事,並說「鍾生係好有性格嘅人」,需問他想以何地址收信。張官最終准被告在7天內加另一地址,而申索人可在本月24日或之前修改資料。

「長毛」梁國雄及社民連成員亦有到西九龍法院聲援。(林樂兒攝)

官指申索書內容非常有限

張官續表示,今收到被告以書面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其他法院,申索人代表則稱要索取上司指示,未表同意或反對。張官認為按金額應在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但會看完雙方日後提交的書面陳詞再作決定。他形容申索書內的資料非常有限,要求申索人在2周內遞交索償金額如何計算等證人供詞,以讓被告了解索償因由;被告再於6周後交答辯書。

李永達指申索人濫用司法程序

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及黃浩銘現正在獄中服刑。李永達詢問若他們想親自出庭,能否作出申請,張官指他們可向懲教署提出提返令。

李永達在庭外表示,申索書反映出對方兒戲。他再道,遊行是憲法權利,不應被索償,此案亦不單是9人的事,並透露案件可能會轉介至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社民連長毛等人今亦到場表示支持,指申索人濫用司法程序,並呼喊釋放政治犯等口號。

案件編號:SCTC227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