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三分店多次造成噪音 公司及董事共罰3.9萬元

撰文: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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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連鎖蔬菜店的「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因旗下三間分店持續大聲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被檢控,今日(1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27,000元,其公司董事亦因屢次違規而須負上個人刑責,被判罰款12,000元。

「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多間分店,如大埔、元朗、葵芳、灣仔分店等,都曾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資料圖片)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去年12月進行巡查,發現「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位於大埔廣福道及鄉事會街,以及元朗合財街的三間連鎖分店,以揚聲器持續大聲播放叫賣宣傳錄音,發出的噪音構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向該蔬果店及其董事提出檢控。環境保護署自去年起針對各區店舖叫賣噪音的持續執法行動,已先後檢控「家農蔬果批發專門店有限公司」的多間連鎖分店,包括葵芳及灣仔分店,及其董事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判處罰款超過11萬元。

環保署稱,經過連串執法行動後,大埔及元朗一帶有關店舖噪音的投訴已經大幅減少。環保署承諾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嚴厲打擊店舖叫賣噪音的違規行為,並提醒零售店舖與商販負責人播放宣傳錄音時,必須將聲量限於店舖內,不可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煩擾,否則即屬違法行為,每項控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萬元。而屢次違規的店鋪經營者,一經法庭定罪,亦須負上個人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