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志闖殘廁非禮精神無能力少年 官指其罪極之大 判囚1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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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志涉闖入傷殘人士廁格,非禮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少年,他否認指控,反稱為事主按摩腿部及按壓陽具,只為試探對方是否同性戀者,惟不被裁判官接納,早前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裁判官今(17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指,事件對事主及其家人造成很大影響,直斥被告:「你所犯嘅錯、你所犯嘅罪,係極之巨大!」判被告入獄一年。

31歲被告陳家駿在西九龍法院否認非禮一名17歲少年。(資料圖片)

被告曾以武力令事主就範

被告陳家駿,31歲,報稱為形象設計及籌辦活動的自由工作者,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1月16日在葵涌一商場廁所內非禮17歳男事主。

裁判官判刑時形容案情嚴重,指兩人年齡相差十多年,事主未成年且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事主曾作出反抗,被告卻以武力令他就範,又直接觸摸下體一段時間。

事主及其家人均受很大影響

裁判官又引述事主的報告,指事主及其家人因事件,在心理及生活上均受很大影響,這全因被告為一己私慾犯案而造成。裁判官認為,被告致事主的信件並不適合交給對方,但如被告有誠意,可於庭上公開向事主一家道歉。被告則在庭上道:「我對唔住佢屋企人同事主,希望(佢哋)原諒。」

裁判官透露,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無特殊癖好或問題,但重犯機會為中等。他每罪以8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因兩項控罪是同日接連發生,事主為同一日,犯案手法及地點相近,故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最後判即時入獄一年。

事主以為被告是警察

事主早前供稱,當晚10時多與友人踢波後在葵涌商場用膳。他往殘廁小解時,被告突然闖入問他的背景,並脫他褲子替其手淫。被告又帶他到樓上另一殘廁,再次手淫並一度嘗試口交。事主把被告推開後,被告謂:「你咁樣我可以告你性騷擾。」事主事後告知友人及教會牧師,揭發此事。他解釋,因驚慌及以為被告是警察,故沒有即時離開殘廁。

被告辯稱想試探事主是否同志

被告自辯時曾稱,他請纓幫事主按摩腿部,又脫下事主的褲子,並用拇指頭按壓其陽具,是要試探事主是否同志,又稱同性戀者一向不會直接問對方要否作出性行為。

案件編號:WKCC46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