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美銀行女副總裁涉騙膳食費1.6萬 疑用看似太興正斗等食肆單據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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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美銀行前第一副總裁涉嫌使用5間食肆共8張載有虛假資料,向銀行申領共逾1.6萬元膳食費,因而遭廉署起訴,被控8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案件今(18日)於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2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及相關文件。被告獲准保釋。

女被告王争(中)。(林樂兒攝)

涉5間食肆每餐1至2千元不等

被告王争,40歲,被指作為代理人,即華美銀行第一副總裁,於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19期間,意圖欺騙華美而使用8份看似由5間餐廳所發的收據,每張涉及的用餐費由1346至2954元不等,合共為16387元。根據控罪資料,被告涉嫌使用的單據,包括食肆太興、正斗、星月樓,北園酒家、忠誠茶庭泰國菜等。

案件編號:ESCC17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