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大公報》招牌屬僭建 屋宇署發命令要求清拆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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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掀起社會風波,有反對修例的市民陸續發起各項示威遊行。早前有網民投訴《大公報》於灣仔國華大樓外的招牌涉僭建,並獲屋宇署確認為違例招牌。
據灣仔區議員楊雪盈提供相片,屋宇署今日(24日)到國華大樓張貼清拆令,證實上述招牌違規,並需要於60日內完成還原工程。《香港01》於上周六(20日)曾就事件向屋宇署查詢,屋宇署今日回覆指,該招牌並沒有明顯危險,但豎設前未獲屋宇署批准,屬違例招牌,而該招牌面積屬於針對大型違例招牌執法行動的目標招牌,故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向有關人士發出清拆令。

《大公報》位於灣仔的辦公室外掛有大型招牌。(資料圖片/梁銘康攝)

位於灣仔軒尼詩道國華大樓外牆上掛有寫上「大公報」字眼的大型紅色招牌。根據灣仔區議員楊雪盈於社交網站專頁的相片,屋宇署於上址張貼的清拆令證實「大公報」字眼的招牌不符合署方批准的建築圖則,違反建築物條例。署方要求業主拆除涉事的招牌,按照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恢復原狀;業主需要於30日內展開工程,並於60日內完成。

根據楊雪盈所稱,屋宇署日前回覆其辦事處稱,同於外牆上的大型電視屏幕則沒有違反《建築物條例》。《香港01》於上周六曾就事件向屋宇署查詢,惟至今仍未獲署方回覆。

早前於網上流傳一封屋宇署的回覆電郵,聲稱就有關大公報的招牌投訴,屋宇署已派員到場視察,並將會按照現行的招牌監管制度,就該違規招牌採取執法行動。根據監管制度,屋宇署發出法定命令後,招牌擁有人須要在指定期限內,拆除違例招牌。

大公報於上月大型反修例的遊行期間,曾於其外牆屏幕播放警民衝突的片段,並加插「和平理性、拒絕暴力」的字眼,惹起遊行人士報以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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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跟進螢幕光污染

楊雪盈團隊之一、灣仔起步社區專員羅偉珊稱,屋宇署於周二(23日)回覆證實大公報的招牌為違規建築物,並於今日早上到場張貼清拆令。她續稱辦事處過往曾接獲附近住戶投訴,指外牆上的大螢幕於晚上8至9時仍發出強光。辦事處亦就事件向環保署作出投訴,並獲署方回覆將派員到場跟進。

屋宇署今日回覆指,曾於今年6至7月期間接獲兩宗舉報,指軒尼詩道340號外牆大型屏幕下方懷疑有僭建招牌。派員視察後,發現上址1樓面向軒尼詩道外牆有一個面積約為12米 x 2米的招牌,雖然該招牌並沒有明顯危險,但豎設前未獲屋宇署批准,屬違例招牌。發言人指,由於該招牌面積屬於署方針對大型違例招牌執法行動的目標招牌,今日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向有關人士發出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