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遊行】警方回應進入新城市拘捕示威者:不執法後果或更嚴重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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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引起民怨,民間發起多場大型示威和不合作運動,遊行遍地開花,多次出現警民衝突。本周日(14日)沙田遊行後,大批警方多面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進行拘捕,爆發警民流血衝突,造成至少28人受傷送院。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今日(20日)回應事件時稱,當日基於有人在警方驅散期間,作出擲磚、雨傘及頭盔等涉嫌違法暴力行為,警方才進入周邊商場制止及拘捕,直言「若當日選擇在暴力事件中不執法,或會帶來更嚴重後果」。
當記者問到,曾有區議員在高舉雙手下仍被噴胡椒噴霧,如何確保前線警員使用最低武力時,謝振中稱,留意到警方進行驅散時會有大量旁觀者,作後勤或默許示威者行為,「當中包括你提及的議員,雖然看不到他們有直接參與暴力行為,但透過他們這些行為,是否有助長暴力的示威者呢?」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左)、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中),以及港島總區交通部署理高級警司李文耀,今日公布有關明日遊行的安排。(鄧穎琳攝)

總警司謝振中:當日有人擲磚、雨傘及頭盔

警方本周日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進行拘捕行動,釀成警民流血衝突,引起批評警方部署失當。警方今日舉行記者會講解明日(21日)民陣遊行安排時,被問到有關沙田的安排,以及如何確保明日警方只會使用最低武力。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稱,當日經長時間警告、勸喻後作出的驅散,基於有人在驅散後期擲磚、雨傘及頭盔的行為,涉違法暴力行為,故要進入周邊商場作出制止及拘捕。他又稱現時回望,需要這樣做,「若當日選擇在暴力事件中不執法,或會帶來更嚴重後果。」

若當日選擇在暴力事件中不執法,或會帶來更嚴重後果。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

▼7.14沙田遊行、新城市廣場警民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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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議員助長暴力示威者

混亂中,警方一般會給予足夠時間示威者離開,記者問到曾有區議員在高舉雙手下,仍被噴胡椒噴霧。謝振中表示,留意到驅散時有大量旁觀者,作後勤或默許示威者行為,「當中包括你提及的議員,雖然看不到他們有直接參與暴力行為,但透過他們這些行為,是否有助長暴力的示威者呢?」

就部分警員未有展示委任證的問題,謝振中稱,在指引中清晰列明,便裝警員與市民接觸,使用警權及可行情況下要出示委任證,「會確保同事在將來行動,要做到相關指引。」至於軍裝警員,他指,一般軍裝制服上會有號碼布,未必需要出示委任證。

當本周日晚約9時15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源禾路的警方防線前理論。(資料圖片/鄺曉斌攝)

謝振中又主動提及近日有警員頭盔眼部位置貼上反光膠紙,遮蓋警員面容一事。他解釋說,有關做法是為了防止示威者以強光或激光照射警員眼睛,警隊管理層已購買特別眼鏡供警員護目,但數量不足。

謝振中提醒記者,勿與警員「零距離」。(資料圖片/陳倩婷攝)

提醒記者勿與警方「零距離」接觸

自6月起多場警民衝突中均有記者受傷,謝振中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及採訪權利,而警方傳媒聯絡隊亦有出現在大部分現場作協調工作,惟警方宗旨是「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情形下盡量平衡採訪自由」。他承認在混亂危險情況下,與記者及攝影記者的溝通及配合有可改善的地方,但重申前線警員不容易辨別記者身份,希望記者與警員保持安全距離,提醒記者保護自己人身安全,切勿與警方「零距離」接觸,又指不應無限放大某些負面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