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投資移民來港男子 為避政治滋擾赴加國 家人被拒留港求覆核
一名男子6年前透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欲與妻子和5名子女等申請來港定居,惟他在內地「政治不正確」,為免受「政治滋擾」,到了加拿大暫避,入境處卻以他不在港為由,拒批其妻子和子女延長留港的申請。該男子一家指處方的決定不合理,又沒有考慮他們一家的特殊情況,昨(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署方的決定。
申請人Wang Shijun和其妻子Du Yu,以及他們的5名子女,答辯人為入境處處長。而Du Yu和5名子女以Wang Shijun的受養人身份留港。
申請人在港有逾1千萬元投資
申請人在申請書透露,他們於2013年透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限期至本年8月1日。Wang Shijun在港期間有逾1000萬元的投資,而Du Yu則是九龍塘廣播道逸瓏一單位的登記業主,所有申請人都居於該單位。Wang Shijun的其中4名子女仍在港讀書。
為避政治滋擾到加拿大
本年6月,申請人透過律師行向入境處申請延長留港期限。入境處職員查問為何Wang Shijun不在港。申請人之後去信向處方解釋,因Wang Shijun在內地「政治不正確」,為避免在港受「政治滋擾」,Wang Shijun現身處加拿大。申請人又向處方指,正尋求法律意見解決問題。
入境處拒讓4名受養人延期居留
處方職員曾致電申請人的律師行,表示會暫時延長他們留港的期限三個月,直至有正式結果。惟處方於上月31日改口,指計劃的主要申請人Wang Shijun不在港,因此拒延長其他受養人留港的期限。
聲稱只在加拿大短暫逗留
申請書指,Wang Shijun已透過律師行向處方表明,他只是短暫留在加拿大,將會在6個月內返港。此外,Wang Shijun的多名子女仍在港讀書,而其中1名子女更於上月因持續發燒而入院,之後仍需在港覆診。而Wang Shijun亦曾向處方呈交投資報告,顯示他會繼續在港投資。申請書強調,這些因素足以令他們獲延續留港,惟處方未有充份考慮這些因素。
指計劃無規定申請人須親身在港
此外,申請人指「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並無規定,計劃的主要申請人需要親身在港,其他受養人才可獲延長留港。申請人指處方的決定並不合理,要求法庭頒令撤銷處方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21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