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衝突】民權監察王浩賢:警港鐵站內放催淚彈具致命風險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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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全港昨(11日)多處出現示威者快閃圍堵行動,釀成警民衝突。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批評,警方曾進入葵芳及太古港鐵站施放催淚彈等,行動實屬不必要,已違犯執法部隊安全指引,又指在密閉空間催淚彈存死亡風險,而太古站內行動更足以釀成人踩人事故。他強調,當時並非別無他法,「似係想發洩多於制服」。
他又質疑,警方以黑衣示威者裝扮混入人群當中是為了煽動群眾,繼而作出拘捕,亦難令人信服激進行為非由警方挑動。
《香港01》昨(11日)曾就警方在葵芳站內施放催淚彈一事向警方查詢。

有頭戴黃色頭盔、身穿黑衣人士昨於銅鑼灣將一位示威者按壓在地上,引起在場人士質疑有警方混入示威群中。(梁祖饒攝/資料圖片)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為,警員昨晚於葵芳港鐵站閘外向站內發射催淚彈,相關行為已違犯執法部隊安全指引。他又質疑,催淚彈於密閉空間使用,絕不恰當,因可引起死亡。他批評,警方作出任何行動,需顧及現場人士安全,當時亦有其他行動可供選擇,包括於站內作出拘捕。

他又批評警方屢於民居施放催淚彈的行為, 而且催淚彈可致無差別攻擊,必需在別無選擇情況下方可使用,「一定要是驅散人群的最後手段」。他又指,根據警方近日行動可見,催淚彈常在無衝突情況下使用,認為以長盾推進已可收驅散之效。

王又質疑,警方昨於太古站逼近電梯旁示威者發射胡椒球槍,「似係想發洩多於制服」,易釀成人踩人場面,認為以現場人手警方可徒手制服示威者。他又質疑,警方扮示威者混入人群行為,意圖煽動群眾,認為相關行為已違犯執法指引,「神又係你,鬼又係你,鼓勵人衝擊,之後就拘捕」,他強調警方必須充份交代,何以有警員扮勇武示威者執勤。他認為只為拘捕之說講不通,因可由便衣出動,身穿勇武裝備明顯是有目的及有計劃,要求監警會盡快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