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記性差找人代考保險牌 財務經理與代考人同認罪 均判社服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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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經理為想考獲保險牌,把身份證交予一名在酒吧認識的朋友,要求對方代考資格試。惟監考員在其朋友第二次代考時,發現他與分證照片樣貌有別,從而揭發事件。財務經理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用他人身分證罪,今(12日)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代考人亦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關俊豪找人代考,官指他是始作俑者。(李慧娜攝)

兩人被控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

被告關俊豪及楊文傑均,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罪。雖然辯方指關只是因記憶力欠佳,才找人代考,現感到後悔,又承諾不會再犯,但裁判官認為,關主動找人代他考試,為始作俑者。

酒吧初相識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1月初在酒吧認識楊,雖然那次僅是二人首次見面,但被告已問楊可否代他應考保險業的資格試,楊拒絕但二人仍有交換電話。兩人同月15日再見面,被告把身份證交予楊,並要求楊代考翌日的考試。

監考員發現樣貌與身份證不同

楊翌日有代被告應考,並通過考試,他同日把身份證還給被告,卻沒有帶證書,被告之後再將身份證交予楊,要求他於同月18日再代考該試的另一份試卷。楊第二次「代考」時,遭監考員發現其樣貌與身份證不符,從而揭發事件。楊被捕後稱,他代被告考試並沒有收取任何酬勞,只是為幫朋友。

案件編號:ESCC2417/2018、14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