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芳衝突】葵芳站放催淚彈 街坊反應兩極 放多啲VS草菅人命

撰文:溫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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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周日(11日)到多區「快閃」,其中警方於驅散葵芳示威者時,一度進入車站「開火」,警方今承認曾於葵芳站發射兩枚橡膠彈及一枚催淚彈。
有葵芳街坊直斥警方使用過度武力,認為近距離向公眾開槍「草菅人命」,回家時亦被催淚煙刺激眼鼻,亦質疑香港已經不安全。另有市民支持警方強硬執法,認為示威者「乘機作對」。

市民於葵涌廣場外大屏幕觀看警方例行記者。(洪業銘攝)

住在葵芳的街坊鄺小姐指,個人最難接受警方在葵芳站內發射催淚彈:「怎樣都好,不應這麼近距離向公眾開槍,簡直是草菅人命、離譜、不能接受!」她又指,昨晚徹夜難於安睡,「太傷心了,繼721(元朗事件)之後,所以香港人都不會睡得到。」同樣住在葵芳的「魚蛋」指昨日回家時經過葵芳港鐵站時,被殘餘的催淚煙霧刺激眼睛,又聞到強烈氣味,非常不舒服,被問到住在葵芳仍是否覺得安全,他坦言:「覺得住在香港都不安全。」 

不過,亦有市民支持警方做法,居於荔景、常到葵芳購物的洪小姐直斥有年輕人「乘機出來搞事作對」,指市民只要不出來搞事,「在家裏關上門窗怎麼會影響到你」,更認為警方「應該放多一點」催淚煙。

警:半開放式車站可用催淚彈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昨晚警方評估葵芳站是半開放式車站,故發射催淚彈,又稱如果警方強硬攻入站內,不知道情況會如何,而使用催淚彈已是「最低武力」。

另外,亦有市民呼籲警民雙方都要克制,市民Sam:「每個地區都是一些人的家,想保護自己的家,只要行動不要令家人擔心就好。」對於尖沙嘴有少女眼睛爆裂,甚至有失明風險,從傳媒片段及相片中可見傷口疑是由布袋彈所致,但警方則稱未能確定少女受傷原因,又歡迎有關女子能提供資料,阿Sam指應先待少女康復:「如果她連命都沒有未能出院,還說什麼要證據。」

亦有市民認為警方責無旁貸,市民Carrie直指,「用常識都知道」一般普通市民不會持槍,「能造成這傷害的只會是警察而非其他人。」她又認為警方涉嫌濫用職權:「之前很多都說示威者扔磚、扔氣油彈,如果他們都可以裝扮成示威者,會不會其實這些事件都是警方指揮,都值得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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