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7千萬案 提案7年終定於2020年開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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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佣金及顧問費案,于指周未履行承諾,支付她豪宅「天比高」及大埔比華利山物業的佣金及顧問費,涉款逾7000萬元,案件擾攘7年,今(19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終排期至明年11月18日開審,料審訊需時15天。

周星馳稱曾因念舊情而願付于文鳳2千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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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于文鳳,被告周星馳及星揚海外有限公司。原告分別於2012年及2017年入稟向周星馳追討豪宅「天比高」的售樓佣金及顧問費達7000萬元,以及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的10%佣金。

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會議,並終定下審期,於2020年11月18日開審,料需時15天,法庭在審訊前會另進行審前覆核聆訊,但日子仍然待定。

案件編號:HCA 158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