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泳池非禮7女童 事主C形容被告臉有皺紋 碰胸數秒不縮手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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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在將軍澳游泳池游泳非禮7名習泳女童案,今(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女童B及C作供,並分別稱遭被告摸左臀及右胸,其中女童C供稱,留意到被告在她前面緩慢地游,並形容被告臉上有皺紋,同時亦記得他所穿泳褲的款式,她指當時除被告外,泳線無泳隊以外的人,又深信被告非意外觸碰到她,因為若是不小心碰到的,會即刻縮,但被告卻停留了數秒。

被告楊運華否認在將軍澳泳池非禮7名女童。(馮家淇攝)

被告楊運華,49歲,報稱地盤工人,被控7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6月21日在將軍澳游泳池非禮女童A至G,該7名女童年齡為8至13歲。

13歲的女童B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被告在她游泳期間,「揸」了一下她的左臀。B受驚回到池邊向教練投訴,教練告訴救生員,由救生員提醒被告注意行為。

女童C指被告一直緩慢地游

10歲的女童C稱,當晚她在泳線來回游泳,被告一直在她前面緩慢地游,她繞過被告時候,覺「有啲嘢掂到右邊胸部」。她未有即時停下,但曾回望後面數秒,當時她與被告相距一米。

C上水後,看到女童A及B向教練投訴遭觸摸,教練叫所有隊員上水,並離開主池範圍,詢問她們有否被非禮,C才說自己被摸胸。C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向後望時記住被告樣子及泳褲款式,形容被告臉上有皺紋,當時泳線沒有其他非泳隊的人,認為身後的人及觸摸她的是同一人。她又指被告非意外觸碰,並說:「如果係唔小心,摸完會即刻縮,但佢停留咗幾秒。」

案件編號:KCCC20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