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灣仔搜出汽油彈案 5被告包括時裝設計師港鐵技術員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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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接獲線報到灣仔一棟住宅大廈搜查,並在其中一單位搜出汽油彈原料,5名男子因而被捕,其中2人期間更欲爬出窗外逃走。涉案5名男子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但有2人仍在留醫,其餘3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於12月4日再訊,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而眾人均需要在晚上11時至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

第三被告鄭子豪(用傘遮面相),報稱在港鐵任技術員。(李慧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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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及學生被告未出庭

本案涉及的5名被告分別為:Lego推銷員鄧棨然(30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1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17歲)、廚師李威龍(25歲)、學生廖子文(17歲),其中李及廖仍留醫,今天未有出庭。控罪指,他們於本年9月30日在灣仔金樂大廈管有攻擊性武器,即製造汽油彈的原料。

被告須守宵禁令

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待警方檢驗各人的電話、對搜獲的化學物質進行鑑證、並查閱有關閉路電視片段。控方亦向法庭呈上一份文件,當中列出在9月30日至10月1日期間,曾經有示威者在屯門、黃大仙、荃灣、灣仔及深水埗投擲汽油彈,望法庭向被告施加宵禁令。

裁判官終獲3人分別以5000元及3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交出旅遊證件,每周要到警署報到一次,並要在晚上11時至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ESCC22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