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項目經理涉7.14沙田遊行後襲警 案押後下月1日再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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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發起7月14日沙田區遊行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案,當日活動完結後爆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剛在理大畢業的男學生被控襲警,案件今(4日)再提堂。控方修訂控罪並稱準備好聽取答辯,但辯方指尚未收到警員的醫療報告等文件。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至下月1日答辯,被告續准保釋,且每周只須報到一次,亦不必再守宵禁令。

被告林梓和(23歲,項目經理)被控3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本年7月15日,在葵涌警署一房間內襲擊警員許智星、焦國榮和梁健聰。據了解,原先的控罪與修訂控罪大致相同,分別是控方現時引用最高刑罰較輕的條例。

庭上透露,林任職項目經理,需於不同地方辦活動,下班時間較晚,其上司亦撰信表示他有時需工作至午夜。另外,林亦會於晚間進修。蘇官最終撤回宵禁令,並將每周報到的次數由4次減至1次。

案件編號:STCC284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