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脫虛假文書罪 控方不服求官覆核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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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興德學校聘用遭註銷教師資格的男子張錦輝(又名張鐘謙),前校長陳章萍涉嫌向調查的教育局職員呈交虛假的面試記錄,早前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受審後罪脫。控方今(10日)在屯門法院申請覆核聆訊,並指陳大可直接表示沒有保存記錄,但她卻選擇向教署職員呈上假文件,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陳意圖妨礙教育局調查。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再訊。

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中)早前被裁定使用虛假文書罪不成立。(林樂兒攝)

被告陳章萍(46歲),否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她於2017年5月24日,明知一份日期為2016年7月16日求職者面試記錄表格屬虛假,仍向教育局呈交該份虛假文書,意圖誘使時任屯門區高級教育行政主任鄭國仁接受該文書, 以至對他或他人不利。

控方認為陳有意圖阻教育局調查

控方引述兩名教育局職員的供詞,指他們當日到校,除了為調查遭註銷教師資格的男子張錦輝為何仍在校內出現,亦關注面試程序及面試記錄。控方謂,被告知道教育局的目的,卻仍然呈交明知虛假的面試記錄表,而案中亦無證據顯示她有其他合理原因作出此舉。故此,可推論被告的唯一意圖,是想阻教育局調查,令局方蒙受不利。控方亦提到,據相關條例,如學校未有妥善保存面試記錄,教育局或會出信警告。

裁判官水佳麗稱需時查看文件,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再訊。她早前裁決時,指被告知悉面試記錄是假的,但認為控方未能證明她使用該文件的意圖是令涉案的教育局職員或他人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TMCC238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