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私隱公署指579條涉起底連結被移除 七成涉警務人員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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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月「起底」及網絡欺凌行為情況,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4日)公布最新數字,指截至中午12時,公署已77次去信要求涉事平台移除共1,615條連結,其中579條已被移除,其中約七成涉及警務人員。
公署表示,已要求相關平台的營運商提供涉事網民的用戶登記資料,以及IP登入資料,並多次於公開場合及透過發佈新聞稿,提醒網民就可能觸犯《私隱條例》第 64 條的刑事罪行以及其最高刑罰。

截至今午12時,公署已77次去信要求涉事平台移除共1,615條連結,其中579條已被移除,其中約七成涉及警務人員。(資料圖片)

公署表示,於6月14日接獲首宗「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後,截至今午12時,共接獲及主動發現2,576宗相關個案,其中2,252宗為投訴及主動發現個案,約三成屬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其餘324宗為查詢個案。所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有13個,所涉的連結共有2,080條。

公署指,由於有連結披露個別人士(包括兒童)的個人資料,而有關披露,尤其是涉及欺凌、煽動和恫嚇的不法目的,未獲有關人士同意,肯定是不公平和違法,使當事人蒙受心理傷害。因此,公署經初步調查後認為此等涉事者可能觸犯《私隱條例》第64條的刑事罪行,並會依法將該等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截至今午12時,公署已依法將1,297宗該類個案,交予警方作進一步刑事調查及考慮提出檢控。

根據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的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