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政府求暫緩法庭決定 泛民憂做成混亂 官押後裁決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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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本周初裁定在「危害公安」情況下使用《緊急法》屬違憲,亦令引用這法訂立的《禁蒙面法》也違憲,但法官未有就裁決下達命令。案件今在高院作指示聆訊,政府的律師表明會就裁決上訴,並要求法庭下令相關法例仍然有效,或暫緩法庭裁決,直至上訴裁決為止,更舉出上週有男子被人縱火焚燒,及有七旬翁被人用磚塊擲斃的事件,指香港仍處於公安受危害的狀態,惟申請人認為若該例繼續生效,或會造成法律混亂。法官押後裁決。

泛民的三名議員(由左至右)梁繼昌、郭榮鏗及范國威有到法庭。(李慧娜攝)

余要求讓法例仍有效以保護市民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稱,香港毫無疑問正處於公安受到危害的情況,屬一個非常特別的情況,認為法庭應宣布相關法例仍然有效,藉而保護香港社會,維持香港的法治。他直指要實踐法治,須要實際上保護到市民的性命及財產。若法庭決定宣布有關法例無效,將會無意中鼓勵了蒙面人士出來犯案。余又指,自該法生效後,參與暴力示威的人減少,《禁蒙面法》的確有成效。

若上訴得直或令市民陷違法風險

余又透露現正準備上訴文件,當法庭下達命令後,將會盡快正式向法庭申請上訴。他又稱,若政府最終上訴得直,現時在公眾集會中蒙面的市民仍屬違法,若法庭拒暫緩命令,會令現時蒙面的市民蒙受違法風險。

申請人強調該法已被裁定違憲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反駁稱,法庭已裁定相關法例違憲,若容許法例繼續生效,將會令市民遭非法逮捕、拘留、檢控,也會威脅到香港的法治,因為有關條例侵害了人身自由。

政府可提市民蒙面仍有風險

再者,相關法例有效與否,也不影響警方拘捕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的人,政府大可以提醒市民,在法庭尚未有最終裁決前,蒙面仍有風險。

若批暫緩令會引致法律混亂

李又指,法庭只有在法律出現真空的情況下,才可以頒布一條違憲的法例仍然有效,現時卻未出現相關情況。另外,若法例繼續生效,一方面警方被容許繼續拘捕蒙面人士,另一方面被捕人士又或會因為本案裁決獲批人身保護令,得以獲釋,這會引致在法律上出現混亂。

余回應時一再強調,香港的確出現緊急的情況,法庭有必要批出生效命令,又舉出最近有七旬老翁遭人用磚襲擊致死,亦有人被淋上易燃液體放火燒傷等例子。法官最後決定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AL2945、294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