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教師商人就示威者行為存異見 淋水掌摑交手准守行為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修例風波引起連串抗爭運動,市民於8月5日發起「三罷」,多區交通一度癱瘓。當日早上有人於葵芳港鐵站外不滿示威者阻礙交通,雙方起爭執。期間有路過的中年商人加入抨擊示威者,疑遭年輕男教師淋水後,涉反擊掌摑對方2巴。兩人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今(5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他們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年,另須各付300元堂費。

被告黃君謀稱不滿對方言論而淋水。(林樂兒攝)

黃君謀(26歲,報稱教師)及陳昭敏(47歲,報稱商人)原被控於8月5日在葵芳港鐵站C出口外行人路襲擊對方。兩人願意簽保守行為,控方遂撤回控罪。

被告陳昭敏稱摑對方兩巴是自衛。(林樂兒攝)

因擾亂交通兩批人爭執

案情指,早上10時半左右,陳與太太經過該出口,見兩批人起爭執。約6人的一方指責40人左右的另一方擾亂交通。陳加入少數者,其後突被黃從後倒頭淋水,遂還擊摑黃臉脥兩巴。兩名途人拍下過程,警員接報後到場拘捕黃、陳二人。

警誡下,黃表示因對方的言論不合理而倒水,陳則稱出於自衛而動手。雙方沒有可見傷痕,均拒絕送院。

案件編號:WKCC445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