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謀殺案】被告稱被迫參與 聞行兇者說事主𠝹20刀都唔死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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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戰發燒友Bosco兩年前疑被「戰友」誘上藍田五桂山殺害。其中一名「戰友」涉負責引開Bosco同行友人被控謀殺罪受審,控方今播該被告的錄影會面,他稱初時從「戰友」聽到殺人計劃以為說笑,至行夜山當晚,見其中一人拾石頭等物資部署,他最後亦被迫參與,在另兩人與事主「試槍」時,與事主的友人聊天,之後亦不再見到事主。他事後聽兩名「戰友」有提及殺人經過,指事主生命力頑強,「𠝹左20刀都唔死」。又因其中一名「戰友」自稱「有啲勢力人士」,擔心自己與家人安危,不敢違背其指示。

被告黃朗祺否認謀殺野戰戰友郭葦諾。(朱棨新攝)

24歲的被告黃朗祺被控於2017年5月28日,在香港連同嚴汝衡及周正賢(下稱嚴和周)謀殺郭葦諾(20歲,下稱事主)。

被告一度以為計劃已取消

被告在會面錄影稱,事發前一星期,嚴曾在一個聚會上提到事主欠他二萬多元,二人在裝備買賣上也有糾紛,又提到事主「呃其他人錢」,嚴當時表示打算趁機殺死事主。不過被告稱嚴後來又對他說「hold住」,故他以為計劃取消。

嚴指事主騙了人好多錢

被告憶述,在2017年5月27日,被告、嚴及周在油塘見面,嚴突然重提要對付事主,更提到打算用麻包袋「笠」著事主,從後襲擊及勒死他,再將其屍體棄置在山上茶水亭附近的梯田。被告稱,他曾問過嚴為何要這樣對事主,嚴解釋因為事主「呃咗好多人錢,做咗好多衰嘢」,打算「收拾佢」,被告以為嚴只是想打事主,並想取回被事主騙去的Wargame裝備,將裝備物歸原主。

見對面山頭有電筒燈光

及後,被告便與二人乘的士到澳景路再走上山,上山途中周拾起石頭及物資到山上部署,而被告與嚴則與事主及其友人「05」會合。四人走到半路,嚴指示被告與「05」留在原地,直至他與事主「試完槍」。被告指,他與「05」在原地等候期間,曾看到對面的山頭有電筒燈光。

嚴下山時稱已殺死事主

被告續指,嚴後來獨自折返找他及「05」,並稱事主已離開,被告當時認為事主已被伏擊,而嚴下山時亦在無人之處告訴被告他已將事主殺害。

被告、嚴及周及後在藍田公園再會合,被告稱,周曾著他保管事主的電話,但被告認為「有危險」,故叫周自行保管,而被告表示認為他或有機會遭到毒手,所以當時只好配合二人。

周及嚴指事主生命力頑強

三人在行往馬游塘村期間,嚴及周均提到殺害死者的經過,他們在山上用麻包「笠」著事主,但事主反抗,他們再用硬物及刀襲擊事主,當事主「就死」時,他們用再以膠袋索緊事主的頭部,令他窒息,最終將事主棄屍梯田。期間,他們又稱事主「好大力、生命太頑強」,「𠝹左20刀都唔死」。

三人及後乘車到嚴的住所,周表示要返家休息先行離開,嚴則稱要回家換衣服,被告遂在嚴住所樓下等他。錄影警員此時問被告為何他當時不離開,被告解釋擔心會被嚴報復,生命安全會受到影響,又擔心會連累家人。

案發翌日與嚴及周玩野戰

被告續稱,他與嚴後來去到一個位於旺角的工場,他們在工場內清洗事主的物品,又掉棄事主染血的衣服。後來他與嚴在旺角遇到名為「Jack Wong」的友人,當時嚴著他清除事主手機內的資料,並且賣掉事主手機。稍後時間,被告、嚴及周一同到大角咀玩野戰遊戲,期間事主的家人致電被告,但嚴阻止他接聽。

以為嚴只想教訓事主

被警員問到如何被迫參與計劃,被告稱嚴曾對他說「陣間你醒醒定定,如果唔跟住做,你枝槍都好難拎得番」,而嚴曾說過「自己有啲勢力人士」,亦擔心自己或會遭到危險,所以不敢反抗,而當初本以為嚴只是想教訓事主及搶走他的裝備。

案件編號:HCCC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