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認與男友合謀多番詐騙家人 求情爆為愛犯法 卻因誕女被嫌棄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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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女子與交友程式認識男網友後,迅速墮入愛河,女方更聽從男方指示,不但向不同財務公司借錢,又要她向家人借錢及以家人資料借貴利,令女方家人付出40萬,更要女友向家人假稱遭禁錮欲索贖金。情侶早前已認罪,涉與他們同謀的3名人士今亦裁定洗黑錢等罪成。女方的律師求情時直認,因對愛情執迷不悟而犯案,更透露她為男友誕下一女後,遭對方以「仔要女唔要」為由分手。男友亦稱已有悔意,惟法官卻回應指:「最壞係你。」並把案押後至案件押至1月6日及2月7日為眾被告判刑。

被告徐景樺及楊夢儀早前已在區域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案中共有6名被告:徐景樺(30歲)、莊浩文(26歲)、楊夢儀(29歲)、韓可欣(43歲)、梁惠琳(22歲)、文學輝(55歲),被控詐騙、洗黑錢、勒索、串謀勒索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其中徐及楊案發時為情侶,二人早前已認罪。

指徐以仔要女唔要為由提分手

楊代表律師求情時稱,楊受徐的壓力,亦擔心借貸公司對家人不利,不情願下才參與了以禁錮為名欺騙家人的騙局。律師又指,楊去年為徐誕下女兒後,徐即表示「仔要女唔要」而與她分手,現時二人的女兒交由女方的家人照顧。

律師指楊對愛情執迷不悟

律師又稱楊在案中轉做控方證人,她犯案因相信徐,對愛情執迷不悟,律師又指,說用情太深是女性弱點,法官葉佐文亦指可同樣是男性弱點。徐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稱徐已有悔意,盼法庭輕判,葉官則回應說:「最壞係佢。」

餘下被告均罪成

負責提供銀行戶口的韓可欣及梁惠琳,被裁洗黑錢罪成後亦求情,希望判以非監禁刑罰。第六被告文學輝則稱不夠兇惡,未能打電話追債及威嚇他人,將次被告莊浩文介紹給徐,讓莊負責「追數」,從而賺取4000元介紹費。文被裁定串謀勒索罪罪成,其代表律師稱,他一向有做義工為長者剪髮,亦是多年的基督徒,希望從輕發落。

葉官將徐的判刑押後至2月7日,其餘被告的判刑,則押後至1月6日,並會為楊索取楊感化報告,另會為梁和文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眾被告中只有楊可獲保釋,其他被告須還押。

多番叫楊向家人借錢

控方案情指,徐與楊在交友程式認識,2017年5月成情侶,同年8至9月,任運輸工人的徐,叫楊向不同財務公司借19萬9千元,楊未能還款,她的家人亦有為她償還。同年9月,徐又聲稱欠債7萬元,叫楊向家人稱炒輸股票叫家人還錢,之後又要楊再向家人取8萬5千元。

楊的家人先後付款逾42萬,徐同年12月又向楊稱,因欠「大耳窿」4萬5千元,故把楊及其胞姊的資料交予「大耳窿」。

胞姐多次收陌生人電話勒索

楊的胞姊事後收到陌生人電話,指楊欠債,並指她若不還款,被人毀容「唔好怪我哋」。楊的胞姐驚慌下報警,但她仍受騷擾,最後亦有跟指示存款到指定戶口。

惟楊的胞姐後來又再收到陌生人電話,指她報警後令該陌生人的戶口被凍結,要楊的胞姐賠償11萬元及銷案,胞姐因受驚又再付款。數日後,她再接到莊的來電,指她仍未有銷案,要她再賠,胞姐與家人商量後又付款和銷案。莊卻再致電要求更多賠償,期間楊的家門更被淋油。

聲稱遭禁錮向家人索35萬

去年3月,楊當時懷孕7個月,楊外出後,其母致電楊時,接聽人指楊欠債,要求35萬元贖金。楊家遂報警,警方翌日早上在徐家發現楊徐二人安好,並無被禁錮迹象。

案件編號:DCCC639、10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