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遊行】社工陳虹秀被指保釋期間罵警 辯方稱只是勸警員冷靜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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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案引發連串抗爭行動,8月31日大批市民上街遊行,多區爆發警民衝突。16名在灣仔及銅鑼灣被捕的男女被控暴動罪,3宗案件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控方稱其中一名被告「陣地社工」陳虹秀,於上月以擴音器謾罵警員,涉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於保釋期間再被捕。辯方反駁指陳只是勸警方冷靜,並無辱罵,整件事有片為證。3案押後至下月8日及20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交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指陳虹秀以大聲公罵警 

涉及陳虹秀的案件,共有8名被告。該5男3女被告,共同被控於8月31日在灣仔修頓遊樂場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此案押後至1月8日再訊。

其中,陳虹秀被指於保釋期間再被捕。控方表示,上月2日灣仔、銅鑼灣一帶有非法集會,警方下午4時多在希慎廣場附近驅散時,陳以大聲公罵警,涉嫌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而她被捕後,未有被落案起訴,獲警署保釋。

被告陳虹秀(圖)今到西九龍法院應訊。(林樂兒攝)

辯方反駁有片段可證陳無謾罵警方 遭非法拘捕

辯方反指,陳被捕前在行人路上拖著擴音器,還未使用便有警員從對面衝過來。當時陳的身旁僅有數人,而非有大批市民集結。而陳在較早時間對警方開咪,是提醒現場無示威者,只有老人及小孩,籲警方勿射催淚彈。辯方指有片段可證陳沒有謾罵警方,警方是非法拘捕。

或影響保釋條件  裁判官著辯方叮嚀陳注留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現階段法庭不宜觀看片段。他又指,即使陳最終不被起訴或者被判無罪,她在保釋期間另涉其他案件確是事實。羅官指這或會影響其保釋條件,著辯方叮囑陳注意一下。

至於兩宗銅鑼灣暴動的案件,分別涉及1名及7名被告,前者押後至1月20日再訊,後者則押後至1月8日。被告陳子揚申請離港被拒,許智銳則留待下次提堂時再作同樣申請。 

案件編號:WKCC353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