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私自影印DSE英文科聆聽卷謄文 再分給同事 須簽保守行為1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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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英文老師今年在校內監考中學文憑試(DSE)英文科聆聽及綜合能力卷期間,涉私自影印錄音謄本存檔,再分給同事。。校方同日發現此事,英文教師其後受調查時,表示副本只作日後教學之用。她事後被票控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案件今(1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處理,被告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

蔡雅欣(41歲)原被票控將執行責任或履行職能時所獲悉的事宜傳達予他人,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她今獲控方撤回控罪,案發時於曾璧山中學任職。

蔡影印謄本並放在其他英文科老師桌上

案情指,今年4月6日早上,蔡趁聆聽卷的錄音部分播放完畢後,將錄音謄本影印5份。她把其中4份放在4位英文科同事的桌面,並傳短訊通知同事,其後返回特別室繼續監考。副校長同日中午在兩名老師的案頭發現該些副本,立即收回並告知校長。

蔡與同事兩日後受校方調查,她表示影印存檔只作日後教學之用,並無向公眾披露。校方向考評局報告後,局方決定報警。蔡警誡下稱其學生下年將會應考,該些錄音謄本有助他們複習。她被捕後重申簽署保密協議時未有閱過內容。

案件編號:STS82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