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10.13旺角襲警案 土木工程師被告未上庭被通緝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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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持續,有網民在10月13日發起「18區開花」行動,全港多區爆發警民衝突,其中3名男子在旺角區被捕,他們涉藏軍刀、鐵通及搶槍,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襲警等4罪,分成2案於今午(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以報稱任土木工程師被告,早前未有依期到警署報到,今亦未有上庭,法庭發下手令通緝他。兩案分別押至明年2月17及26日再訊。

事件中曾有不明人士向警員起飛腳。(資料圖片)

襲擊時曾有不明人士起飛腳

兩名被告:謝信誠(30歲,地盤工人)及甘維邦(24歲,土木工程師),被控4項罪名,包括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襲警、藏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他人身份證。

控罪指他們於今年10月13日,在旺角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務人員W,意圖搶劫他。甘另被控同日同地襲擊警員W、管有伸縮警棍、以及管有他人身份證。據了解,警員W被不明人士「起飛腳」踢倒後,謝隨即衝前搶警槍,以及打警員頭部,而甘則再以伸縮警棍襲擊警員。

次被告上月已未到警署報到

今天只有首被告謝信誠上庭,次被告甘維邦則未有出現,其代表律師稱未有收到任何指示。裁判官嚴舜儀稱早前未能找到被告報稱地址,上月他未有依期到警署報到,兩次發下手令,今保留第二個手令通緝被告。案件押至明年2月17日再訊,期間謝繼續還柙看管。

學生藏軍刀案押後

另一案被告林浩軒(18歲,學生)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指他於本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福華街與欽州街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瑞士軍刀及一枝鐵通。

控方稱已完成調查,嚴官批准押至明年2月26日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KCCC2545、25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