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修例後懷疑個案倘拒隔離 可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半年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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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爆發不明原因肺炎,由於日前有曾到訪武漢的懷疑個案,在未完成檢疫前自行離院,食物及衞生局今日(7日)公布會刊憲修例,將有關病例列作須呈報疾病及需隔離的指明疾病,新修訂將於明日(8日)凌晨生效。
新例之下,若果有病人符合需呈報準則,須配合當局的要求接受隔離治療及醫學檢查,倘有人拒絕服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會被罰款最多5,000元及最多入獄半年。
面對或有需隔離病人數目的升幅,醫院管理局稱有能力於72小時內,將隔離病床數目由現時的480張增至1,400張,有公立醫院醫生指出,現時部份隔離病房被當作普通病房使用,每間房放置兩至三張床,若要變成獨立隔離房,需將其他普通病床移走,在病人數目不變的情況下,只會有更多普通床被移到院內走廊等地方。

黃加慶(左)講解新例下的執行細節與罰則。(羅君豪攝)

一名內地懷疑個案拒絕留醫離開 出現漏洞

港府正監察與武漢肺炎相關的懷疑個案,但由於今次的不明肺炎至今仍未查出病因及傳播途徑,本港法例未有法定權力要求病人隔離治療,致令前日(5日)一名曾到武漢的內地懷疑個案病人拒絕留醫,衞生署亦未能追查到該名病人的去向。

食物及衞生局、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及醫院管理局代表,傍晚見傳媒解釋新修訂的細節,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透露,修改法例有助衞生署監測的能力加強,若懷疑個案的病人不合作,署方有法定權力處理,他補充指,倘有人拒絕隔離治療即屬違法,經定罪會被罰款最多5,000元及最多入獄半年。

按照現行的《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逮捕的權力一條提及,「如任何人妨礙或協助他人妨礙衞生主任、警務人員、醫療輔助隊隊員、民眾安全服務隊隊員或根據本條例委任的公職人員根據本條例行使權力或執行職能,該主任、人員或隊員可在沒有手令的情況下,逮捕該人。」

隔離地點包括病房或康文署度假營

病人若屬懷疑個案需接受隔離治療,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鍾健禮透露,目前有480張常規隔離病床,使用率為6成至7成,他直指若有更高需求,醫管局有能力在72小時內,將隔離病床數目提高至1,400張。

他又指,基於現時未有真正與武漢肺炎相關的個案,全部病人較穩定,初步做法是分散病例在不同聯網的醫院。他擔憂太早將個案集中,瑪嘉烈醫院的傳染病中心很快會不敷應用,醫管局將持續檢視病床的需求。

過往在大型疫症爆發期間,部份市民曾被送往度假營作隔離。食衞局局長陳肇始表示,在昨日的督導委員會會議後,康文署正做相應準備,其度假營或在有需要時用作隔離用途。

私家醫生遇懷疑個案需即時通報

黃加慶提到,私家醫生如遇到相關懷疑個案,應即時聯絡衞生防護中心,以便安排救護車運送病人,等候期間最好可有相應隔離設施,若空間不足,亦應為病人配戴外科口罩,並將該病人獨立放置在一間房內。

新修訂下需呈報個案的準則。(香港01製圖)
公院醫生馬仲儀認為,維持合理的人手比例,才可令防疫工作做得完滿。(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隔離病房平日放置數張床 倘開負氣壓系統需先移走普通床

本港將迎來冬季流感季節,病床數目及醫護人手本已經不敷應用,加上醫管局發言人其後補充指,加開的約900張隔離病床並非冬季流感的額時病床,到底新隔離床從何來?

本身是公立醫院醫生的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解釋,自2003年非典型肺炎一役後,部份醫院的病房有加設負氣壓系統作隔離病房之用,但平日醫院不會有大規模的疫症預防需求,因此現時有部份隔離設施的病房當作普通病房用途,每間房可放置兩、三張病床。

若當局需啟用這些隔離病房設施,需將原本的普通病床移走,而每間隔離病房只放置一張床,以符合感染控制的指引。馬仲儀指病床不會憑空變出來,若病人數目不變,只會令其他普通病床變成放在走廊的加床。

深切治療部或爆滿 難處理嚴重個案

除隔離病床之外,馬仲儀指大部份醫院的深切治療部病房空缺不多,以現時武漢當地每4宗有1宗個案屬重症的比例,如果香港再有如SARS一般規模的爆發,未必全部嚴重病人均能入住深切治療部,這亦可能是醫院的另一壓力點。

她續指,在感染措施增加後,醫護人員的工作量相應增加,醫護人手比例一日未有改善,防疫措施必然會掛一漏萬,一旦有一宗懷疑個案病例不慎被安排入普通病房,以今時今日醫院病房的擠迫情況,疫症於醫院內爆發的風險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