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會被指射擊膠塞掉進引水道 水務督察稱搜證時見碎片從天而降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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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荃錦公路的香港槍會,涉於去年舉行射擊活動後,散落橙色飛靶碎片及膠塞,並流落山坡及城門引水道,部份膠塞更隨水漂流至城門水塘。香港槍會否認一項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內傳票罪,案件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水務署督察供稱,他們往引水道搜證時,曾多次聽到槍聲,亦見有碎片從空中降下跌在腳邊,惟辯方盤問時卻質疑說法,指督察在口中僅稱「由上而下」,今卻變成「從天而降」。案件將於下周五(31日)續審。

槍會代表羅啟華(右)代表會方否認傳票。(馮家淇攝)

被告香港槍會,被水務署票控一項放置物質於水務設施內罪。被告於2019年3月18日或之前,在荃灣城門引水道近斜坡(6SE-B/CR184-199)容許放置固體,而放置的方式及地方使該固體跌落、沖入或帶入食水設施部份的水中,違反《水務設施條例》30(1)及30(4)。香港槍會董事之一、身兼房協委員的羅啟華,代表香港槍會否認控罪。

引水道見射擊殘餘物

控方傳召水務署助理水務督察梁子聰作供,他稱在去年3月20日到城門水塘搜證,沿引水道走見到射擊殘餘物,即彈塞、彈珠等,而山坡上亦有橙色飛靶碎片。職員檢取相關殘餘物後在現場拍照記錄。

辯方質疑證物照片非現場拍攝

梁聲稱在3月20日拍照,但照片顯示日期為3月22日,辯方質疑證物相片並非在現場拍攝,又說:「如果唔係當日拍攝,咁啲證物就係來歷不明。」梁回應稱已忘記何時拍攝,但照片上的證物是在當日搜到。梁於7月19日與同事進入荃錦公路會址調查,他們僅檢取飛靶碎片作證物,辯方質疑為何不檢取彈珠及彈塞,梁回答是上司指示檢取飛靶碎片。

指早前口供只說碎片從上而下跌在地上

供應及保養組水務督察何慶佳供稱,去年7月他曾到現場檢取殘餘物,他在引水道旁多次聽到槍聲,亦有碎片跌在腳邊,認為碎片是從空中跌下。辯方質疑何當時口供是指碎片「從上而下」跌在地上,今卻在庭上指「從天而降」,認為其供詞有出入。

案件押至31日續審,並傳召專家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WKS153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