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鎅刀傷警員頸案】18歲學生被改控企圖謀殺 案將轉高院審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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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10月13日有網民發起十八區商場「罷鷲」示威行動中,試圖癱瘓各大商場運作,示威中一名18歲學生涉嫌在觀塘地鐵站以利器襲擊一名防暴警察頸部。該學生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日(24日)在東區法院被改控企圖謀殺罪,案件押後至3月2日作轉交文件程序,案件將會排期在高等法院審訊。另外,就控方為受傷警員提出的匿名申請,裁判官卻指未能證實該警員受驚,直指申請「多餘」及「自相矛盾」,駁回控方申請。

被告許添力被改控企圖謀殺罪。(資料圖片)

保留傷人罪作交替性控罪

被告許添力,18歲,現為學生;他被控一項有企圖謀殺罪,指他於10月13日在觀塘港鐵站近A1出口天橋,意圖謀殺軍裝警員梁兆祥;控方另將原有的有意圖傷人罪列為交替控罪。

控方申請將控罪改為企圖謀殺,另將原有的有意圖傷人罪列為交替控罪。同時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審訊;案件將押後至3月2日在東區法院作轉交文件程序。

官指沒有證據顯示證人受驚

另外,案件上次提堂時控方曾申請為受傷警員匿名,今日何俊堯裁判官頒下判詞,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證人受驚,而高院亦已有禁制令保護警員及其家屬免受起底,控方此申請實屬「多餘」。

官指受傷警曾公開接受訪問

另外,受傷警員亦曾接受警方PPRB 的公開訪問,顯示他不介意高調面對公眾,惟現在又申請匿名審訊實屬「自相矛盾」。

何官又指,法庭需要維護司法公義和公開審訊的制度,因此駁回該匿名申請。辯方隨即就控方申請匿名一事提出訟費申請,何官最後著辯方律師待審訊過後向主審法官申請。

案件編號:ESCC23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