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貨車司機曾到內地准免上庭 律師代轉告保釋條件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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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司法機構再度把法院的一般聆訊延期,但會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觀塘法院今(3日)處理的案件中,有一名中港貨車司機被指於去年的反修例示威中駕車堵路,期間涉危駕和抗拒警員,而惹上官非。由於被告近期曾到內地,因公眾安全考慮而不用上庭,由律師代表。律師坦言,未必可親身把保釋文件親身交予被告,但承諾把保釋條件轉告對方。

涉去年8月在將軍澳堵路

被告陳偉傑,37歲,報稱貨車司機。他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和1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4日,在將軍澳寶琳北路和寶順路的交界迴旋處,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他又控於同日,在將軍澳寶豐路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53547、高級警員52849和警員15979。

被告涉不合作並撞到一名警長

據了解,於8月4日晚上,有多輛車在涉案迴旋處被指堵路,而被告駕駛的私家車亦涉多番停下。現場警員截停被告的私家車,被告疑不合作,並開車離開,撞到一名警員的手。警員最終截停被告的私家車,並帶他上行人路。警員制服被告期間,被告涉不斷掙扎。

剛從內地回港為安全理由未上庭

辯方庭上指,被告從內地回港,現身處觀塘法院外,為公眾安全而未有上庭,申請押後讓辯方索取文件。辯方並指,未必可親手把保釋文件交予被告,但承諾會把保釋條件轉告他。

准1萬元保釋但不得離港

在控方不反對讓被告保釋下,裁判官批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案件押後至3月16日再訊。

據悉,被告為中港貨車司機,近期亦曾到內地。而警方因其工作關係,提議被告不用到庭。

案件編號:KTCC1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