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覺妻偷食 妻上的士即疑司機是情夫 通渠水傷妻後始稱不確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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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懷疑妻子紅杏出牆,查看妻手機,見妻常與一名「程先生」聯絡,便認定那人與妻有染,後再跟蹤妻子,發現妻登上一部的士,又認為妻與的士司機有關係。他回家質問妻子,妻卻矢口否認有外遇,裝修工不信,用通渠水淋妻,令她面、四肢及外陰等六成皮膚燒傷。他被捕後才稱,其實不確定程與的士司機是否妻子的情夫。裝修工今(13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妻亦撰信望法官念及被告已年近六旬,希望能予以輕判,法官把案押後至下周三(18日)判刑。

被告劉慶球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資料圖片)

被告劉慶球,59歲,裝修工人,承認1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指他於2018年10月15日,在筲箕灣興東邨的住所向其50歲妻子郭秀蘭淋通渠水,令郭的身體皮膚有六成二級燒傷。

飯後吵架通渠水淋妻

案發當晚7時許,被告、事主和子女在筲箕灣住所吃晚飯。飯後,被告和郭返回房間。兩人發生口角,之後被告抓著郭的的後腦,再把她的頭推向牆。被告之後在房間內取出一樽通渠水,再把整樽通渠水淋向郭。郭覺全身感刺痛,大叫求助,最終奪門而出。二人的長女見狀立即帶郭到浴室,用水淋身,兒子則報警。

被告事後致電工作拍擋並告知事件,拍擋勸他自首,警方晚上8時許在興康樓門口見到被告並把他拘捕。

曾致電程先生著不要勾引其妻

被告在其後的錄影會面中稱,和郭原本關係和諧,近年開始有外遇。他指郭是健康產品銷售員,因工作關係結識一名「程先生」。被告曾查看郭的手機,發現兩人經常以電話聯絡。他因此致電程,著程不要勾引郭。此外,他又曾跟蹤郭,見她登上一輛的士,亦有懷疑郭與的士司機有染。惟被告其實並不確定郭是否與程或的士司機有染。

妻曾說遇上更好的人會離開

被告又稱他很尊重郭,但郭卻對他不忠。而郭又曾說,若遇上更好的人,便會離他而去。他於案發當晚質問郭是否有外遇,郭矢口否認,兩人因而起爭執,他便用通渠水淋向對方。

郭事後被送到東區醫院急症室,當時全身約50至60%的皮膚二級燒傷,包括臉、四肢和外陰。事主稍後轉送至瑪麗醫院,之後進行多次植皮和清創手術。

犯案後曾想跳樓自盡

辯方律師求情時,呈上郭所寫的求情信,她望法官考慮被告的年紀,希望能輕判被告。被告和郭育有的三女一子,亦在求情信讚許被告是一個關心他人的父親。

律師又指,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他犯案後有打算跳樓自盡,最終因顧念郭和子女而作罷,並向警方自首。

案件編號:HCCC2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