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抗疫基金│保就業計劃下周一始申請 僱主須就受僱人數作承諾

撰文:袁澍 鄺曉斌 鄧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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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政府早前通過第二波抗疫基金,包括逾80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向企業提供一半工資補貼,按每名員工月薪1.8萬元為上限,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為期半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上周公布計劃詳情,包括於5月25日開放申請,僱主最快可於6月收到資助,他今日(18日)公布細節時強調,計劃下6至8月受薪人數,不少能少3月份受僱人數;以及3月31日前仍要有活躍的強積金戶口;薪金方面僱主可以12月至3月薪金為基準,「因已成為歷史,可防止僱主作調整」。
申請計劃的僱主須作兩點承諾,包括6至8月受薪人數,不會較3月份受僱人數少;以及工資補貼將全數用於僱員工資;政府除公開申請參加計劃的僱主名單外,亦會抽查不同機構作現場審核。羅致光強調,準確來說,計劃並非為個別僱員申請就業津貼,而是協助僱主持續聘用僱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及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於5月18日記者會公布「保就業」計劃細節。(歐嘉樂攝)

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表示,明日(19日)會設專用網站,有關表格可於下星期開始於網上填妥,她表示相信僱主只需15分鐘可完成;僱主須填寫指定表格,包括須附上強積金及銀行月結單等資料,上載至「保就業」計劃專用網站;自僱人士除個人資料外,只需提供強積金受託人名稱等資料上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早前指,只要員工有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且有關戶口在今年3月31日前開設,便可申領。在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下,覆蓋了27萬僱主及177萬僱員;另外約21.5萬自僱人士可申請一筆過7,500元津貼,惟自僱人士亦需要在3月31日之前已經開設強基金戶口且未取消。

另外,為期6個月的工資補貼會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支付6月至8月的工資;第二期支付9月至11月的工資。而申請的僱主須承諾,補貼期間不得裁員,把政府工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僱員工資,如有違反,政府將取回資助及有其他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