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顧問醫生涉行為失當 轉66名病人到私家診所 為離院執業舖路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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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醫院眼科一名副顧問醫生,涉嫌與兩名兼職醫生串謀,將醫院的66名病人轉到一間私人專科診所,又借用護士之名登記,以取滴眼劑及眼藥膏等,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罪,案件今(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透露,顧問醫生曾向一名護士直認,轉介病人是要為他加入私人診所舖路,且他可就轉介個案每月收2至3萬元。

3名醫生被告邱承建、朱東恒、朱東麒在區域法院就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受審。(資料圖片)

3名被告:邱承建(39歲),兩名兄弟朱東恒(45歲)及朱東麒(42歲)。事發時邱為明愛醫院的顧問醫生,次被告為一所私家整形及眼科診所的東主。三人被控一項串謀犯公職人員失當罪,邱另被控4項盜竊罪。

曾未准許下到次被告診所執業

控方開案陳詞指,邱及第三被告在2012年1月4日至2016年6月21日期間,將66名明愛醫院的病人轉介至次被告的私人診所,又將26份病人紀錄轉發。邱未獲准許下,到次被告的診所執業,有違醫管局守則。

控方指,三名被告曾透過WhatsApp 談論轉介病人的事宜,以及發送病人記錄,次被告更稱他們可以自己做生意,「有錢齊齊搵」,又著邱及第三被告找多些病人。第三被告稱其他眼科醫生從來都不作轉介,邱即回應道:「We help ourselves. Don’t worry. (我們自救,不用擔心。)」

借護士之名登記開藥

控方又指,明愛醫院一名姓趙的護士,與邱除工作外亦有朋友關係,邱在2016年5月26日曾致電趙護士,並稱他感到不適,想用趙的名義登記,從而讓邱可以開藥給自己。控方指,明愛醫院是不允許醫生開藥給自己的。醫院配藥員最後有向趙護士開出16個星期份量的藥物,邱事後從趙手中取得相關藥物,即29瓶滴眼劑及9支眼藥膏。

曾透露準備離開明愛醫院

趙稱,首被告曾向她承認,會將明愛醫院病人轉介予次被告的診所,次被告會就轉介個案的事宜,每月給予邱2至3萬元,確實金額按轉介所帶來的營業額而定。首被告亦向趙承認,因為他打算在2018年離開明愛醫院轉為私家醫生,並加入次被告的診所,轉介病人亦是為此鋪路,他也曾在2016年於次被告診所做手術,並收取了2萬元現金。趙曾看過第三被告向病人派發次被告的卡片,及介紹該診所。

案件編號:DCCC109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