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鄭若驊、李家超支持立法 將設立專職部門配合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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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20日)閉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港版國安法(草案)」)條文曝光,內容包括中央將在香港成立「國家安全公署」、特區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由特首委任等。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率領6個紀律部隊發聲明,表示全力支持中央制定「港版國安法」,並確保相關法律在本港有效實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發表聲明指,「港版國安法」完全依照憲制和法律理據,為維護國家安全,會成立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

 ▼港版國安法 人大立法 各方爭議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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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6個紀律部隊首長,包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香港海關關長鄧以海、消防處處長梁偉雄、懲教署署長胡英明、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以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發表聯合聲明,表示全力支持中央制定本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會帶領各紀律部隊全面履行應有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本港有效實施,竭力維護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表示,同意「港版國安法(草案)」提出應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並由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職部門,執行及維護國家安全。李家超指,會全面配合,並正展開相關的籌備工作。政府又指,制定「港版國安法(草案)」是為了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基本權益,維護本港的繁榮穩定,稱「港版國安法(草案)」不會影響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律政司︰成立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於發表聲明,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為完全依照憲制和法律理據。

鄭若驊又指,律政司作為其中維護國家安全的政府部門,會成立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她稱,「港版國安法(草案)」的說明清晰指出,政府會依法保護市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應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並認為該規定能釋除公眾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