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議辦被破壞案 男生認刑毀願賠5萬 事後無公司願承保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去年元朗站發生721白衣襲擊事件後翌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荃灣的議員辦事處遭破壞,加籍男學生及一名地盤工人事後被捕,並被控刑事毀壞罪。該男學生今(29日)在沙田法院認罪,並願意賠償。裁判官把案押後至8月10日,以候被告的報告判刑,又命令男生須賠償5萬元。庭上亦透露,何的辦事處自該次事後後,原本的保險公司不願續保,其他公司亦不肯承保。

何君堯。(資料圖片)
+4

地盤工被告缺席聆訊被通緝

首被告朱沛恆(19歲,加拿大籍學生),承認去年7月22日在荃灣荃豐中心的何君堯議員辦事處,與他人損壞屬於何的玻璃牆。次被告陳柏爾(31歲,地盤工人),今則缺席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被告稱一時貪玩弄破玻璃門

案情指,當日有鏡頭拍到朱在下午4時半,用金屬支架打破何君堯議員辦事處的玻璃幕牆,致幕牆倒下。2小時後,數群人走入辦公室破壞傢私及其他設備。

警方同年9月拘捕朱,他在警誡下表示出於一時貪玩而弄破玻璃門。警方在屋內搜出他犯案時身穿的衣物,並在其網上社交平台Instagram帳戶內下載涉案衣著的相片。

維修費逾十萬

何君堯的社區主任指玻璃幕牆的維修費近3萬,其他物品的維修費逾8萬,而清潔費為1000元。

法庭職員讀出案情時,透露社區主任指原本的保險公司事發後不願續保,其他公司亦不肯承保;又稱直至今年1月也未能使用辦公室服務居民,卻要繳付18多萬租金及支付員工薪酬。

裁判官聞言,指出這些事宜與案情無直接關係,且辯方亦無法確認真偽,而及後的案情內容更涉及一些個人意見,故此無需述及。

被告願付玻璃門損失

控方希望兩名被告平攤維修費,要求朱向何君堯賠償5萬。裁判官引述費用表問道:「嗰啲(部份款項)唔係公帑嚟咩?唔係政府畀咗啦咩?」控方回應無此資料,並指賠償費並無包括租金。辯方則謂,被告打破的是玻璃牆,已準備賠3萬以修理幕牆及支付清潔費;而為表歉意,他也願意承擔因玻璃牆損壞引伸的後續破壞,可賠償5萬。

朱患亞氏保加及心臟有問題

辯方求情透露朱母近日被診斷患上癌症,並呈上醫療報告,指朱患有過度活躍症、專注力不足等,發育遲緩。朱自小父母離異,有時由聾啞的外婆照顧,6歲時被發現患有亞氏保加症,情緒管理、表達及社交能力較弱。他因心臟問題而未能服用某些藥物,只能靠行為治療改善。案發前半年,朱因遭誣告而受到打擊,更出現多重人格及幻聽跡象,現有好轉。

兼職打工儲錢付賠償費

辯方續道,朱因7.21元朗站事件,翌日一人前往案發地點,他不認識其他在場者,只是受環境渲染,用錯誤方式表達不滿。他弄毀玻璃門後已知錯離開,沒有入內破壞。其親友師長在求情信形容,朱無暴力傾向、富正義感,明白事件令母親憂心,自覺兼職打工,現儲下萬多元作賠償。辯方冀法庭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量刑。

案件編號:STCC41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