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劉賜蕙接受央視專訪:擔任國安處首長感無到比光榮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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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獲委任負責警務處設立的國安處、新任副處長劉賜蕙接受中央電視台專訪時表示,警隊會與駐港國安公署,建立密切的工作關係及保特密切溝通。
她又提到,擔任國安處首長感到無比光榮,因為過去一年本港發生社會動亂,令國家安全「發生了很大的威脅和漏洞」,強調中央出手訂立《港區國安法》,展示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及對警隊的高度信心。

劉賜蕙首度以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身份接受傳媒訪問。(央視網新聞圖片)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表示,擔任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首任領導感到無比光榮,同時也意識到肩上的重要責任。

她表示,過去一年,香港的社會動亂對國家的安全發生了很大的威脅和漏洞,而中央主動出手訂立《港區國安法》,展現了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堅持,和對政府、警隊的高度信心,「作為警隊國家安全處的首長,我感到無比光榮和意識到肩上的重要責任。」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成為本港歷史上第二位最高級女警。(資料圖片)

她又指,中央對香港的關心及殷切的期盼,香港特區面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日趨嚴重,警隊作為主要的執法機構,可藉《港區國安法》賦予的權力,保障香港的安全穩定、「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和國家的領土完整。劉表明,「這個使命是光榮及任重道遠的。」

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是警隊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她提到,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7條,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職責包括: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部署、協調、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動、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承辦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工作,以及執行港區國安法所需的其他職責。所有國安處的人員都是經過嚴格的品格審查,是警隊「精英中的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