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坪石邨彬記兩員工確診 食環署籲食肆遵從防疫令安排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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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近日反彈,本港昨(6日)、今兩天累計新增3宗本地個案,包括59歲任職坪石邨彬記粥麵美食店師傅男子及其同事,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晚(6日)出稿,提醒各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須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指示,採取減少社交接觸的措施,包括餐桌間需有1.5米距離或隔板,進入店舖前須量度體溫等,並要注重個人、食物及環境衞生,以減低疾病傳播的風險。

有確診者在坪石邨玉石樓地下「彬記粥麵美食」工作,現時餐廳已暫停營業。(資料圖片 / 鄺曉斌攝)

食客非進食時仍須一直佩戴口罩

食環署表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規例》就餐飲業務處所發出的指示至今仍然有效。現時生效的指示包括以下要求:桌子與桌子之間有1.5米的距離或有作有效分隔的隔板;進食時間以外須一直佩戴口罩;在進入處所前須量度體溫;須為該處所的人提供消毒潔手液等。

食環署發言人指,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必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亦須進一步採取適切的措施,保持高水平的清潔及衞生標準,注意個人、食物及環境衞生,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食肆傳播的風險。

有身穿保護衣人員昨於坪石邨玉石樓、即男患者居住的大廈內,派發樣本瓶。(資料圖片)

食環署再次重申在2020年5月6日向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書面發出的建議,包括採取以下措施:
 

(1) 食物業從業員如患有或懷疑受到傳染病感染或出現病徵,例如感冒、腹瀉、嘔吐、黃疸病、發燒、咽喉痛和腹痛,應停止處理食物。如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應戴上外科口罩及盡早求醫; 

(2) 食物業從業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例如在處理食物前後、進行清潔之後、處理廚餘或垃圾後以及上廁所後要洗手);            

(3) 食物業從業員洗手時應以梘液和清水清潔雙手,搓手最少20秒,用水過清並用抹手紙或乾手機弄乾。雙手洗乾淨後,不要再直接觸摸水龍頭(例如先用抹手紙包裹著水龍頭,才把水龍頭關上);

(4) 盛載食物的餐盤(尤其是餐盤的邊緣)每次在客人使用後均須徹底清潔和消毒。如使用餐盤墊紙,亦應在每次使用後更換。

要持續地保持環境衞生,各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必須共同努力,確保處所清潔衞生及食物安全,並持之以恆。對罔顧環境衞生和食物安全的違例人士,食環署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