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被告上司無法在關鍵暗角新聞中認出首被告黃祖成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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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續審。警司陳惠明今出庭作供,他案發時是案中官階最高的被告,即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上司,陳稱案發後被警察投訴科要求他在涉案新聞片段及照片中認人,他認出相中人為首被告黃祖成,但在關鍵證物,即暗角打人片段上,則認不出黃有出現。他並指案發後曾在辦公室遇見黃,並記得黃當時面露疲態。

首被告黃祖成被上司在新聞片上認出。(資料圖片)

陳稱他現時任職西九龍總區刑事調查科高級警司,今年3月11日,他應警察投訴科要求,為涉案新聞片及照片認人,陳亦分別在兩段新聞片及一張新聞照片中認出首被告。但無綫電視拍得全程的暗角片段中,卻認不到被告。

陳在接受辯方盤問時,被問及首被告黃祖成會否在案發時獲發警棍時,陳指需視乎同事獲分配的工作是否需要警棍,但他指,他不知道黃當天是否獲發警棍。辯方再問黃所屬的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在當天的行動中是否獲發鳳凰警棍時,陳直言:「我唔係好知咩叫鳳凰警棍。」而他在案發後的早上9時,曾在部門的辦公室見到黃,而黃當時面露疲態,又指黃當天通宵工作。

七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反黑組偵緝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反黑組偵緝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