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前助理涉舞弊案 控方播錄音:寫個2號 下次有好多嘢送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李慧琼議員的前女助理,涉與海麗邨居民串謀在補選舞弊案續審,控方傳召兩名該區居民作供,兩人均為新移民,又播出一名被告曾發出的電話口訊,當中提到:「民建聯阿霞講,登記選民3月11日投佢哋一票,嗌我通知你,到時會再送禮物畀你哋。」其中一名證人並稱,投票當日,其中一名被告曾致電問她的丈夫是否投2號。

3女1男被告依次為「海麗之友社」義工鄧奕梅(42歲)、時任李慧琼議員助理王維霞(52歲)、主婦陳惠娟(50歲)及無業男李謀(50歲),眾人皆為海麗邨居民。王與鄧同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另兩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

幫佢投票有好多嘢送畀你

女證人邱曉梅供稱,她2015年由內地來港定居,是「海麗之友社」 的會員亦是居於這區,她在2017年經教會活動結識首被告「梅姐」。控方在庭上播放去年2月28日的WhatsApp語音對話,梅姐向邱道:「民建聯阿霞講,登記選民3月11日投佢哋一票,嗌我通知你,到時會再送禮物畀你哋」又稱:「寫個2號,你幫佢投票,下次有好多嘢送畀你。」

控方指4名被告涉舞弊的經過。(詳看下圖)

+6

投票日被問丈夫有否投給2號

邱在投票當日,梅姐問她其丈夫會否投2號,又提醒她登記取禮物。邱則回覆,丈夫表示投票決定要保密「唔可以俾人知,犯法㗎。」梅姐就解釋:「唔係嗌你投,見你咁支持佢,同你記個名,下次有咩,會識做。」

辯方盤問一度稱誤會意思

邱受辯方盤問時,透露她其實沒有叫丈夫投票。她同意梅姐當日的對話不曾提及選舉,並認同派福袋與投票給2號無關。她一度表示誤解對方的意思是投票就會收到禮物,但其後受控方覆問時,又表示沒有誤解。

梅姐指民建聯會派生日禮物

另一新移民街坊陳煥葵供稱,她是民建聯會員。控方播出梅姐與她的WhatsApp語音對話,梅姐曾叫陳投票,又指民建聯會派生日禮物,著她登記生日日期。錄音又提及福袋,不過陳庭上稱不曾領取福袋,收到錄音後亦無補回生日登記。陳透露當時無登記做選民,亦沒有向梅姐解釋,只為無謂推搪她。陳及後受辯方盤問時,認同「投咗唔等於有禮物送」。

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WKCC386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