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種票風雲|選民登記表錯字都一樣 的總幹事等3人千元買票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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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資訊科技界2016年的選舉中,疑出現「買票」事件,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下稱:的總)的總幹事與成員等3人,涉安排親友報稱為業界人士,取得選民資格,以投票給候選人楊全盛,每人並各可得1千元,案件早前審訊,裁判官今日(19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除指各人加入資訊界的說法荒謬不可信外,涉案選民申請表上連串錯的字都相同,認為明顯有人在背後替所有人填表,相信背後有人組織計劃,裁定3被告選舉舞弊等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5日判刑,以候各被告的背景報告。

三名被告:李林昌(47歲,的總總幹事)、陳俊成(60歲,的總會員)及陳俊成的女兒陳曉彤(31歲)。三人否認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於‪2016年4月27日至9月4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在選舉中舞弊,向陳俊成、陳曉彤及陳氏的兩名家庭成員和一名友人提供每人1000元,作為該5人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第二、三被告另否認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控罪,指他們約於2016年5月21日,接受1000元作為他們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

著親友入電子工程師學會得選民資格

控方指3名被告在2016年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中,為資訊科技界參選人楊全盛,以1000元「買票」,著親友加入「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下稱IEEE)以獲得資訊科技界選民資格,並投票予楊全盛。當年該界別有兩名候選人,包括楊及泛民候選人莫乃光,最終莫以6461票當選。

稱為購物優惠入會說法荒謬

裁判官黃雅茵指,首被告在錄影會面的說法荒謬,不相信他為購物優惠加入IEEE,亦不信他向第二被告收集其他人的個人資料,只是為做義工。

稱1千元為鼓勵參與IT課程的津貼

至於次被告解釋,加入IEEE因的總找人參與IT課程,而給予家人的1000元,是鼓勵參與課程的津貼,黃官同樣認為不可信,認為的總不可能給予1000元津貼,讓會員及家人參與完全與行業不相關的課程。黃官又指,次被告對家人的投票取向不開明,曾向家人傳送當年新界西候選人何君堯及楊全盛的宣傳資料,更向家人施壓。

黃官又認為,第三被告任職文員,學歷與工作與IEEE不相關,雖稱自行入會,卻不知入會流程,說法荒謬。

表格錯字都一樣

黃官直指,相信首被告背後有其他組織計劃,又稱眾被告的選民登記表上均將「Engineers」串錯為「Enginees 」,明顯有人在同一計劃下替所有人填表,認為眾被告加入IEEE必定與選舉有關,最終裁定3被告所有控罪罪成。

案件編號:ESCC 206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