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尾隨小六女童回家摸其私處 翌日跟中六女生被截 判更生中心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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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生尾隨一名11歲小六女童回家,並在女生臨入門口一刻伸手撫她下體,女童的母親見到男生在後追問,男生即逃,惟翌日欲從施故技時尾隨兩中六女生,卻遭警員截獲。男生早前承認非禮,及有意圖而遊蕩和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4罪,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進入更生中心。

被告吳卓峰(19歲,學生)被控猥褻侵犯、兩項有意圖而遊蕩及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指他去年10月21日在長沙灣麗翠苑一處所外向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以及於10月22日在麗翠苑麗楊閣地下及麗柏閣內遊蕩。

尾隨穿校服女童回住所

案情指,被告去年10月21日傍晚,尾隨身穿校服的11歲女童到其位於荔枝角麗翠苑的住所,被告從旁監視,女童甫開門,被告突然伸手撫摸女童私處,女童母親見狀質問,被告逃之夭夭。

翌日欲向中六女生施咸豬手不果

被告翌日再尾隨中六女生Z返回麗翠苑的住所,並在候𨋢期間蹲下偷拍Z裙底,被告欲重施故技伸出「咸豬手」不果。他再尾隨另一名中六女生Y時,遭警員截停。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色心起,才撫摸X的私處,警員又在其手機發現被告曾於同年9月26日在小巴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

參加團契後品行已改善

被告今日由囚車柙解出庭,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報告正面,他參加團契後品行已有改善,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予以輕判。裁判最終將他判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WKCC36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