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督察涉偷食物樣本 可自選想試食物 有被告帶酒類產品回家飲
食環署食安中心4名衛生督察,涉在訂購用作檢測的食物樣本時,故意多訂罐頭鮑魚等食物,並攤分據為己用。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有被告曾向同事稱,他們可選擇想檢測的食物,她亦曾把紅酒帶回家飲用。案情亦顯示,廉署在各被告寓所搜查時,亦發現火腿、珍寶鮑魚、牛油松露醬、紅酒、日本米等。
認罪被告將轉作控方證人
4名不認罪被告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及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衞生督察,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他們被控於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環署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同案被告劉承軒(35歲)早前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將轉任控方證人。
檢測食物以確保符合規定
承認事實指出,食物安全中⼼是香港食物環境衞⽣署轄下的機構 ,負責確保香港的食 物安全和適宜食⽤ 。食安中⼼的風險管理科食物進 / 出⼝組 (香港及九⿓) 負責對市⾯上流通的食物進⾏不同類型的檢測 ,以確保食物符 合安全規定。於案發期間,4名被告均是隸屬進出⼝組,香港2⼩組的衞生督察。
涉案小組負責140個食物樣本
食安中心每年均會制訂食物輻射⽔平檢測項⽬,部分食物會由政府化驗所的化驗師檢測,部分食物則會由進出⼝組在辦公室內的Contamination Monitoring System(CMS)的檢測系統進⾏輻射⽔平檢測 。根據計劃,當中有140個食物樣本會由該小組購買,其中111個會交由的衛⽣督察在辦公室內以CMS系統進⾏輻射檢測。
部份樣本數量購買酒類產品
在2022年3月或4月,首被告陳映姍曾告訴其他被告,部分食物會在辦公室內以CMS系統進⾏輻射檢測,因此他們可以選擇自己想試的食物。其後陳向眾人傳閱一張歐陸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清單,並著眾人從中選擇食物樣本,最後陳一次過向進口商訂購。承認事實提及,陳曾指出會以部份樣本數量購買酒類產品,並會在家中飲用。
涉案食物達11710元
2022年4月,歐陸食品的訂貨處主管向首被告發出訂貨報價單,其後再發出6張發票,金額合共港幣11710元,款項由首被告支付。其後廉署人員拘捕各被告,並從五位被告的寓所中搜出證物,數量由8至21件不等,共計逾80件,包括芝士、日本米、鮑魚、火腿及松露醬等。
棄掉食物時需灑上臭粉
食安中心衛生總督察盧志明作供指,棄掉食物樣本時需要有衛生督察監察,同時亦會在食物上灑上臭粉,以免被其他人取走使用。棄置食物樣本亦會有丟棄記錄,包括棄掉食物的日期、時間、地點及名稱等,負責的衛生督察亦要填寫棄置理由及簽名作實。
購入食物的兩種方法
盧續指,一般情況下會有再種方法購入食物樣本,一為直接向進口商購入,然後由衛生督察付款,其後由相關人員填表報銷,第二種方法向進口商發送食物樣本的通知,進口商會根據通知發出收據,在確認收妥樣本後,衛生督察會連同單據交由部門負責付款。
食環署食安中⼼⾼級衛⽣督察劉巧君供稱,會與下屬不定期作簡介會,亦有與下屬簡介食物樣本的銷毀方法。被告們在入職前均有完成簡介。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