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拖錨時疑切斷當地天然氣管及電纜 港貨輪船長在港被控刑毀
香港註冊貨輪2023年10月穿越北歐波羅的海期間,疑拖錨切斷連接芬蘭和愛沙尼亞的一條天然氣管道和一條通訊電纜。該貨輪的船長遭香港警方控以1項刑事毀壞罪,和遭海事處票控兩罪。他今(8日)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4日再訊,待控方進一步調查。被告未有保釋申請,還押看管。
被告持中國護照
持中國護照的被告萬文國,43歲,報稱船長。被告今應訊時,需要普通話傳譯。庭上向他讀出刑事毀壞罪的詳情時,他一度稱不太理解,之後表示明白。
涉損毀芬蘭和愛沙尼亞天然氣管及電纜
他被控1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2023年10月8日約凌晨2時(船上芬蘭時間),即香港時間2023年10月8日早上7時,在處於芬蘭灣的公海的一艘香港註冊貨輪「新新北極熊」上,為當時掌管或指揮該船隻的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位於芬蘭和愛沙尼亞之間的一條天然氣管道及海底電信電纜,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涉在沒船錨下仍繼續航程
他亦被海事處票控「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指明貨船的附加規定」和「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附件第V章第28條第2款的規定」。首項傳票指,被告於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6日期間,身為169公尺長之集裝箱船舶「新新北極熊」的船長,沒有足夠船錨的情況下仍繼續由俄羅斯前往中國的航程。
另涉未申報船舶公司
第二項傳票指,被告於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身為169公尺長之集裝箱船舶「新新北極熊」的船長,沒有提交每日申報予該船舶的公司。
控方指,刑毀和票控源於同一事件。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7月4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獲裁判官批准。
涉事的天然氣管道為「波羅的海連接管」(Balticconnector),全長77公里。根據早前報道,芬蘭從該區海牀打撈起一個船錨,調查認為事件和涉案「新新北極熊」有關。
案件編號:ESCC1210/2025、ESS24218-242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