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蔚雨芯涉騙股東投資580萬 7.17區院提訊 蔚不得離港

撰文:陳蓉
出版:更新:

藝人蔚雨芯涉誇大購買醫學美容儀器及裝修中心的費用,以詐騙一名股東投資共580萬元,予其任職股東的醫學美容中心「蒨斯樺醫美」,遭廉署起訴盜竊及欺詐等3罪,案件今(3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案件將於7月17日轉交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本案將以中文審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新增一項在轉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蔚雨芯將准繼續保釋,但新增保釋條件不准離港。(陳蓉攝)
蔚雨芯步入東區法院。(葉志明攝)
蔚雨芯。(ig@rainkywai)

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31歲,商人),被控1項盜竊罪,指她於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7月28日期間,偷竊屬於廖樂宜的合共港幣3,145,631.7元。

劉另被控1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指她於於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7月16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已妥善利用港幣88萬元及人民幣230萬元於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意圖誘使廖樂宜不要求退還港幣500萬元的投資款項;以及於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向廖樂宜訛稱上述公司因裝修而花光港幣168萬元資金,企圖詐騙廖樂宜再支付港幣80萬元作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ESCC123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