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雨芯涉騙女藝人案提堂 神態輕鬆自若 案下月再訊以轉區院審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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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藝人蔚雨芯涉嫌訛騙女藝人廖樂宜投資醫學美容中心580萬,並涉挪用公款310萬等,早前被廉署控以3罪,案件今早(12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案件將轉區域法院審訊,裁判官把案押後至6月30日再提訊,被告准繼續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到庭時神情輕鬆

女被告劉蒨樺(藝名蔚雨芯),31歲,報稱商人,她是蒨斯樺醫學美容有限公司(蒨斯樺醫美)董事兼股東。被告今早到庭時神情輕鬆,與律師亦有講有笑,她離庭時主動向傳媒揮手,並面帶笑容接受訪問。

蔚雨芯步出法院時主動向傳媒揮手。(葉志明攝)
蔚雨芯表現輕鬆,並舉起雙手。(葉志明攝)
蔚雨芯離庭時亦有接受傳媒訪問。(葉志明攝)
蔚雨芯今早到法院時十分輕鬆。(葉志明攝)
蔚雨芯被控三宗罪。(葉志明攝)

被告盜竊及欺詐等3罪

她被控3項罪名,包括一項盜竊罪、一項欺詐罪,以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指她於2022年5月至9月案發期間,邀請女藝人廖樂宜經營醫學美容生意,對方答允投資500萬元,並成為蒨斯樺醫美其中一名股東,被告和廖擔任董事及負責公司運作,包括開設一所醫學美容中心。

涉挪用逾310萬款項

被告又涉偷竊廖投資於蒨斯樺醫美逾310萬元資金,並涉向對方稱多筆合共逾300萬元的款項,已妥善地用於購置醫學美容儀器,意圖詐騙並誘使對方不要求退還投資款項。

涉圖騙廖再付80萬作廣告費

被告又被指涉向廖指蒨斯樺醫美因裝修招致168萬元開支,並耗盡公司其資金,企圖詐騙廖向被告再支付80萬元作為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ESCC123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