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設同性伴侶登記制  曾國衛籲公開言論須深思熟慮 免有害無益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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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2023年就香港法律不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提終極上訴,終審法院裁定部份勝訴,頒令要求政府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2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設立同性伴侶登記機制,但申請人須已在海外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

岑子杰昨日指,該項要求將為無法負擔的同行伴侶構成困難,無法回應實際需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回應指,全球有超過30個地區有同性婚姻安排,相信不會造成極大困難。他奉勸一些人士以負責任和深思熟慮態度發表言論,「否則一啲不切實際,甚至會為同行人士帶來不良或不利影響嘅言論,不但於事無補,甚至可能有害而無益。」

曾國衛奉勸一些人士以負責人和深思熟慮態度發表言論,「否則一啲不切實際,甚至會為同行人士帶來不良或不利影響嘅言論,不但於事無補,甚至可能有害而無益。」(羅家豪攝)

海外婚姻註冊規定 曾國衛稱確保關係承諾穩定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開會討論同性伴侶登記制度,曾國衛今指,政府要求申請人須在海外登記,是希望確保該對伴侶的關係穩定且具承諾,「否則既不承諾又不穩定,要承認根本無從説起,更遑論賦予特定權利義務?」

他續稱,政府原可根據傳統做法,例如與申請人會面,要求他們提供生活照、共同生活的證明等,但他指相關安排在登記人眼中或造成滋擾,故今次選擇一套「較為清晰,有可供認證準則」的做法。他表示,全世界有超過30個地區和國家已有同性婚姻安排,部份亦提供網上註冊,認為不會對同性伴侶造成很大困難。

曾奉勸想就登記制度發表言論的人士,以負責任及深思熟慮的態度發言,「否則一啲不切實際,甚至會為同行人士帶來不良或不利影響嘅言論,不但於事無補,甚至可能有害而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