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女友台灣前度入境 男子虛報演唱會有炸彈兼提台獨 囚半年
來自內地的一名自僱男,聲稱想保護女友免遭其台灣前度男友騷擾,用台灣前度身份登記的電話卡,並用變聲軟件製虛報音頻,指啟德的五月天演唱會有炸彈,又提及港獨及台獨,望能阻台灣前度入境,惟自僱男終被國安處拘捕。他被拘留後,又想叫女友等3人助他連絡內地有關連人士,圖叫該些人士施壓以改控他較輕罪名,結果被多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自僱男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斥被告圖找影響力人士影響律政司決定屬痴心妄想,判他入獄6個月。
被告張可佳(35 歲,自僱人士),承認3項炸彈嚇詐行為罪,及1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指他於 2025 年5月13日,向警察通訊員訛稱啟德主場館或會有爆炸;另被控於同年6月7至25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叫一名訪客聯絡或能干預執法和檢控機關的人,以終止刑事檢控,或對張控以較輕罪行。
報案音頻提台獨及港獨
案情指,999報案熱線在今年5月13日三度收到同一電話傳來的音頻報案稱:「五⽉天演唱會,我放了炸彈,台灣獨立,香港獨立。」警方得悉後安排20警員及36名保安搜查,最終沒有發現,演唱會亦如期舉行。
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因一名蘇姓男子欺負其魏姓女友,所以用蘇護照登記電話,並冒充蘇打999以作弄他。
稱想誣衊蘇支持破壞國家統一
被告在錄影會面進一透露稱,他2021年認識魏,二人成了情侶。蘇是魏的前男友,魏曾向被告稱蘇常騷擾她。被告在2024年11月在魏家遇見蘇,他以手機拍下蘇台灣居民旅遊證件作紀錄。同年12月,魏懷孕,他為阻止蘇與魏糾纏,便假冒蘇,聲稱支持破壞國家統一,圖令警⽅介入以阻蘇入境。他以蘇的身份登記電話卡,並用變聲程式製虛報⾳頻,想誣衊蘇⽀持台獨和港獨,但他並無破壞國家安全的想法。
叫3訪客接觸內地有關連人士
被告因涉虛報後被拘留,期間有訪客到訪,被告曾叫到訪的魏及另2人,幫他接觸與內地有關連的「李卓」和「師傅」,希望他們能接觸香港的執法及檢控機關,施壓及⼲預以控他較輕罪名。警方其後拘捕上述3人,魏稱沒有執行指示,因為她知道是不對和徒勞的。
16歲曾目睹母親在意外中離世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來自內地,曾在全國最好的中學讀書,來港取得學位,有非常好的教育及工作背景,並已有香港身份證。被告16歲時目睹母親因意外離世,從此留下陰影,並患上創傷壓力後遺症,覺得無法保護媽媽。被告今次犯案亦是想保護女友及孩子,望用方法阻女友的前度來港,才會犯上本案。
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由聖公會牧師、被告的前全國人大代表校友及前立法會議員好友撰寫的信件,指被告為人正義善良,未來會助被告改過自新。
女友流產後曾4度自殺
辯方又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母親意外離世,對其社交及學業造成影響,但高考成績仍然優異,其女友流產後曾四度自殺,令被告的精神狀態處於極端危險情況,覺得無法保護女友及孩子,強調被告無暴力傾向,重犯機會低,已明白不能用愚蠢的方法解決問題。
被告事後把電話拋落海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被告有計劃犯案,事後更把電話抛落海,意圖隱瞞身份,反映他行事小心謹慎,甚至想毀滅證據,監禁是唯一選擇,考慮被告案發前已付數百萬,仍未能完全解決事件才用此法。
想改檢控決定屬痴心妄想
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鄭官斥被告想找有影響力人士去影響律政司決定,實屬痴心妄想。鄭官重申,香港的檢控工作由獨立的律政司負責,不受外界干預,此舉是不可能實現的,綜合所有因素判被告入獄6個月。
案件編號:WKCC900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