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販運大麻 並疑聯同女律師等指示警長銷毀資料 1.22再提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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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因串謀販運大麻及嚴重傷人而受查後,再涉聯同女律師等人指示一名警長銷毀相關資料,男警與女律師等3人被控串謀販毒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文件,法官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22日再訊,並准男警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共70萬元保釋,不得離港,及不可干擾控方證人。

被告王志輝(54歲,警員)被控3罪,包括各1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罪。另兩被告:李志謙(65歲,沒報稱職業)及林宛瑩(女,29歲,律師)被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3名被告今在區域法院提訊。(黃浩謙攝)

控罪指,王志輝於約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販運危大麻;及在同期串謀非法及惡意致一名為「林仔」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妨礙司法公正罪指,3名被告於2023年11月16日,涉就王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進行的刑事調查中,指示警長5874銷毀資料。

案件編號:DCCC 14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