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素蔚指會計公司失職 令她未能向秘書處領逾51萬 入稟索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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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宣布不再參選的立法會議員林素蔚,稱她花17.9萬元聘用一會計公司處理其會計及稅務事宜,惟她指該公司未及時為她呈交發票及收據等資料到秘書處,令她無法領取50.9萬元款項。她之後並要另花2.8萬元找人審核賬目。林認為該會計公司令她損失,不應向她收取服務費,並要就她的損失作賠償,因而入稟區域法院向該公司索償逾71萬元。
原告為林素蔚 ,答辯人為滙誠方圓諮詢集團有限公司 。
指被告違約她無法申領50.9萬
林在入稟狀指,和被告於2022年7月簽訂委託書,林委託被告於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提供會計及稅務服務,包括協助林依據《立法會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的指引》,向立法會申領報銷款項。惟被告違反委託書條款,未能協助林申領款項,包括未有及時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發票和收據等,令林不能再申領該些款項,損失50.9萬元。
認為被告無權收其17.9萬元費用
林又指,曾向被告支付17.9萬元,但被告未能助她申領款項,認為被告無權向她收費,並應還款給她。此外,林需另聘公司審查被告準備的帳目等,亦分兩次合共支付2.8萬元。
全部損失約71.7萬元
林因而就其損失、要求被告退還費用及支付她聘用另一公司的款項,合共向被告追討71.7萬元。
案件編號:DCCJ 584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