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金雞廣場殘廁圍毆17歲少女 16歲女被告遭判入更生中心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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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早前爆出童黨圍毆欺凌案,一名17歲少女在金雞廣場殘廁內,疑遭多名少女掌摑並拳打腳踢,過程被拍下在網上流傳。3名13至16歲少女其後被捕,其中有人在警誡下稱遭事主抹黑「做雞」憤而施襲。其中一名16歲無業少女早前承認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陳慧敏指被告不珍惜法庭給她的機會,報告顯示她有毒品問題和「好反叛」,惟她非癮君子,遂判她入更生中心。

被告鄭然曦(16歲,無業)被控於2025年10月17日,在香港九龍旺角洗衣街39號金雞廣場18樓金都桌球城殘障人士廁所內襲擊蘇姓事主,因而造成身體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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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指,法庭上次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但被告似乎沒珍惜機會。報告顯示,被告並非癮君子,不適合判戒毒所。感化官另指,被告有毒品問題和「好反叛」,同樣不適合履行社會服務令及感化令。陳官直言,法庭已給予被告機會,但始終不合適,最終根據報告建議及考慮被告福祉,判她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WKCC 509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