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關員李桂華涉騙薪 在家候命時到醫療輔助隊工作 罪成還押候判
海關時任女高級關員李桂華涉於疫情期間,28次向海關訛稱在家候命工作實質參與醫療輔助隊工作,詐騙海關約1.9萬元薪金。她另瞞報在醫輔隊工作,涉約10萬元津貼。她早前否認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兩罪,今(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指,被告身為紀律部隊人員,詐騙海關薪金涉及公帑,判監無可避免,把她還押至12月24日判刑,以索取其背景報告。
女被告李桂華(42歲,前海關高級關員)被控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兩罪,涉及在一份「有關申請兼任外間工作一事」的報告表格上,表示她於2021年5月23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間沒有執行任何外間工作;以及向海關虛假地表示她於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1月21日先後28次執行在家候命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海關不扣減被告就該28次工作的薪金,共19,230.61港元。
到醫療輔助隊執行99次職務收10萬
暫委裁判官鍾穎詩裁決時引述辯方案情,辯方不爭議被告有涉案外間工作申請表上簽署作實,但指被告應上司要求解釋過去1年沒有外間工作的「空窗期」時,被告稱不知道有「空窗期」一事,故在上司建議下填寫她當時因「私人理由」而沒參與外間工作。
但被告在該「空窗期」內,為醫療輔助隊執行了99次職務,收取了10萬元薪金,她辯稱以為在疫情期間的防疫工作是臨時性,不屬於外間工作,故無需申報,她並無意隱瞞處方。
急救工作並非防疫工作
鍾官分析指,海關每隔半年會檢討一次申請,並以之前的申請資料作覆核標準,惟被告未有申報工作時數,令處方檢視時欠缺資料,完全摧毀覆核制度。被告又稱,她在醫輔隊的工作是臨時防疫措施,有別於恆常的外間工作,鍾官指當時的急救工作範圍亦包括中國解放軍八一招待會、全民運動日和馬拉松等,並非被告所講的防疫工作,裁定她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文件罪成。
騙取海關1.9萬薪酬
就被告在家候命期間,28次外出為醫輔隊工作,詐騙海關1.9萬元薪酬一罪,鍾官指公務員事務規則列明,需要得到上司批准,才可擔任外間工作,被告案發時的工作模式是在家候命與否,均同樣受規限,被告沒有在家候命,代表她擅離職守,若她外出擔任外間工作,收取兩份薪酬亦不合理。被告雖聲稱誤解通告,以為無需請假便可做外間工作,反映她未有求證,裁定她欺詐罪成。
願歸還曾收的11.9萬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會按法例規定歸還10萬元醫輔隊津貼,另自願支付欺詐海關的1.9萬元薪金,又指被告並非白白騙取醫輔隊的10萬元津貼,她一直熱心服務,她已吸取很大教訓不會重犯,望法庭判處緩刑。
官指涉及公帑判監無可避免
鍾官就指,雖然被告初犯,但案件有其嚴重性,首項控罪犯案時間長達1年,她在疫情期間,在家候命期間外出工作,牽涉公帑,被告身為紀律部隊,判監屬無可避免。案件押後至12月24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ESCC740/2025